律诗属于近体诗,有四联八句,依次是首联、颔联、颈联、尾联,其中两联要求对仗工整。
律诗起源于南朝齐永明时沈约等讲究声律、对仗的新体诗,至初唐沈佺期、宋之问等进一步发展定型,盛行于唐宋时期。律诗在字句、押韵、平仄、对仗各方面都有严格规定。
律诗通常押平声韵,而且必须按韵书中的字押韵。原则上只能用本韵,不能用邻韵;即使稍微松一点,也只允许入韵的首句可以用邻韵,叫作“借韵”。律诗还要求全首通押一韵,即一韵到底,中间不得换韵。第二、四、六、八句押韵,首句可押可不押。五律以首句不入韵为正例,入韵为变例;七律以首句入韵为正例,不入韵为变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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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联之中,平声字和仄声字的总数相等。如果在“一三五”这些可灵活处理的地方,该用平声字而用了仄声字(或该用仄声字而用了平声字),那么往往就要在该句或对句适当的地方把仄声字改用平声字(或把平声字改用仄声字),以保持一联之中平仄数量的平衡。
对仗的第一个特点,是句法要相同。如《旅夜书怀》的首联第一句没有谓语,第二句也用无谓语句式相对。颔联上句的句式是“主谓定宾状”,下句也用相同的句式相对。颈联用的也是相同的句式。
对仗的第二个特点,是不能用一样的字相对。像“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这种对仗,在词、曲中是可以允许的,在近体诗中则绝不允许。实际上,除非是修辞的需要,在近体诗中必须避免出现相同的字。
2024-12-11 广告
律诗属于近体诗,有四联八句.依次是首联、颔联、颈联、尾联,其中中间两联要求对仗工整。
律诗发源于南朝齐永明时沈约等讲究声律、对偶的新体诗,至初唐就开始出现广义五律,武周年代沈佺期、宋之问定型狭义七律,其成熟于中晚唐时期。律诗要求诗句字数整齐划一,每首分别为五言、七言句,简称五律、七律。
每首歌的二对、三对(即点头、颈对)有对偶的习惯。除首、尾联外,中联必须与下一联相对。鲁氏诗要求整首押韵,鲁氏诗通常押韵平韵;第二、四、六、八押韵,第一句可以控告或不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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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数量
通常,每首诗有八行。如果超过八行,就叫“排”或“长节奏”。第一行是第一行,第二行是点头线,第三行是颈线,第四行是结尾线。每句对联的上半句叫做一句,下半句叫做一对句,两句构成一对句的关系;前联与前联之间的关系称为邻接关系。
诗的句数整齐统一,每句或五字,或七字,分别称为诗的五字,诗的七字。这五项法律规定,每句话有五个字,开头有四个叉。这7条规则规定,每句话有7个单词,开头总共56个单词。每句六个字,整首诗四十八字,称为六字诗。很少有作品是一代一代传下来的。
严格的韵律
韵脚通常是平的,必须根据韵脚书中的文字押韵。原则上只能使用原韵,不能使用相邻韵;即使有点松散,也只有第一句允许押韵的句子才可以使用相邻押韵,这叫“借押韵”。
法律诗也要先通过押韵来完成,即在结尾有押韵,中间也不能改变押韵。第二、四、六、八押韵,第一句可以控告或不控告。第一个不押韵的句子是一个正面的例子,第一个押韵的句子是一个变奏。七韵首韵为正例,非韵为变奏。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律诗
律诗是唐朝流行起来的一种中国诗歌体裁,属于近体诗的一种,因格律要求非常严格而得名。其发源于南朝齐永明时沈约等讲究声律、对偶的新体诗,至初唐就开始出现广义五律,武周年代沈佺期、宋之问定型狭义七律,其成熟于中晚唐时期。
律诗要求诗句字数整齐划一,每首分别为五言、七言句,简称五律、七律。通常的律诗规定每首8句。超过8句 ,即10句以上的 ,则称排律或长律。通常以8句完篇的律诗,每2句成一联,计四联,习惯上称第一联为破题,也称首联,第二联为颔联、第三联为颈联、第四联为结句,也称尾联。每首的二、三两联即颔联、颈联的上下句习惯是对仗句。排律除首尾两联不对外,中间各联必须上下句对仗。律诗要求全首通押一韵,律诗通常押平声韵;第二、四、六、八句押韵,首句可押可不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