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住公司提供的宿舍,发生意外,公司也有责任么,劳动法哪一条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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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住公司提供的宿舍,发生意外,公司没有责任。但如果是在上下班路上发生非主要或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可以被认定为工伤,那么,应该由社保局和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待遇就与公司有关了。如果你属于这种情况,你就看一下《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
追问
那我想写一份关于员工自愿放弃入住公司员工宿舍的协议,应该怎么写呢。
追答
不需要写协议,住在那里是你的权利,用人单位没有权利强迫你住在那里,四年前的中国宪法自由权第一案——王登辉案我给你简介如下:
2008年3月,广州农民工王登辉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无力支付医疗费,故向其所在的公司要求承担部分医疗费。而公司则以王登辉违反公司的内部规定“禁止员工擅自在外住宿”为由拒绝支付医药费。王登辉申请劳动仲裁后,劳动部门认定其为工伤,反被公司推上被告席。法院大胆援用宪法中公民享有人身自由权、居住自由权的规定,裁定公司“禁止员工外宿的内部规定”,因违背宪法基本精神而无效,最终裁定公司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事后,双方均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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