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骑电瓶车每小时行42千米,小红骑自行车每小时行28千米,他们同时从甲地骑往乙地,小明先到达乙地后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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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出发到相遇两人共行了:2个全程。也就是:420×2=840(千米)
相遇时间:840÷(42+28)=1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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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小明到乙地后过去420/42=10小时
小红在小明到乙地后行驶了28*10=280千米
因此此时小明与小红相聚420-280=140千米
小明与小红相对行驶的速度为42+28=70千米/小时
所以相遇一共要140/70+10=12小时
注: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懂得疑问可以继续问,或加我的百度hi(Wz Anygr)
小红在小明到乙地后行驶了28*10=280千米
因此此时小明与小红相聚420-280=140千米
小明与小红相对行驶的速度为42+28=70千米/小时
所以相遇一共要140/70+10=1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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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从甲到乙用了10小时,所以小明从甲到乙时,小红还有420—28*(420|42)=140千米
那么在这段路程中相遇所需要的时间为:28t+42t=140;t=2;
所以小明和小红从开出到相遇共用了12小时。
那么在这段路程中相遇所需要的时间为:28t+42t=140;t=2;
所以小明和小红从开出到相遇共用了1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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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算式还是方程,算式的话:420/42=10小时,10*28=280千米,420-280=140千米,140/(42+28)=2小时,所以相遇时间为10+2=1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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