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案件!!求教专业律师!!!

我父母几年前离婚了,协议离婚的。房子是我爸单位的集体产权,无法出售,而两人又都想要房子,所以就一直没有分开,各住一间房。现在我爸单位有把房子改为个人产权的意向,我想问问,... 我父母几年前离婚了,协议离婚的。房子是我爸单位的集体产权,无法出售,而两人又都想要房子,所以就一直没有分开,各住一间房。现在我爸单位有把房子改为个人产权的意向,我想问问,如果真的改成个人产权了,房产证可能写我爸的名字,这样的话我妈可以争取她那一半房产吗?
另外,当时他们的离婚协议书上我妈写了一句“她那一半房产归孩子”,我不接受,但我爸现在就强调这一点,说房子已经没我妈什么事了,我妈说因为我不接受所以房子还是她的,不知道这个情况在法律上会怎么界定?
我爸妈没离婚的时候,我爸单位搞入股,每年有分红,这笔钱也没有进行分割,我妈妈在离婚后还有权要求这一项财产分割吗?
PS:房产是部分产权归个人所有的,当时好像是购买了百分之60的产权,其余百分之四十产权在单位手中。离婚协议中写了房产一人一半,但是对于分红部分没有涉及,离婚已经超过2年了,是不是已经无法追讨了?
现在双方都主张要房子,也不打算卖掉房子分钱,如果诉讼,会因为房主是我爸而倾向于让他优先选择吗?
再问个法律外的问题,他们都想要房子,谁能给个好主意看怎么解决啊?我不希望他们对簿公堂,毕竟都是我的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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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答
京城邴律师
推荐于2016-06-10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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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通过你的叙述,可以基本反映出案件的情况,那么里面有几个法律关系,我分别给你厘清一下:
首先,你父母对该房屋属于共同共有的法律关系。你家的房子俗称小产权房,也就是说你父母只拥有该房屋的部分产权,其与你父亲单位对该房屋属于共有关系。那么,该房屋属于你家共有的部分亦属于你父母的共有财产,针对夫妻共有部分,双方离婚时所做的约定及处分是合法有效的。另外,此房势必会改为个人产权,实践当中,很多单位的作法都是把其自身拥有的部分卖给职工个人,然后由职工向单位交纳一笔费用,因为单位建房的土地性质绝大多数都是国家划拨的,所以在单位把自己拥有的部分产权卖给职工后,还得由职工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税费。注意,当你父亲办理个人产权时,其用的钱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该回购房屋就“完全”属于你父母的共有财产了,那么此时你母亲有权主张房子一半的权利,在此不论房改以后,房产证是谁的名字。否则,你母亲只能主张她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对该房屋拥有权利的“二分之一”!
其次,你说你母亲离婚时把自己拥有的部分给了你,这既属于赠与法律关系。那么赠与在法律上属于合同关系,既然是合同关系,那么它必然要有两个以上的合同主体存在,就本案而言,就是你母亲和你自己。那么就合同的性质而言,它是一种契约亦是一种合意,也就是说只有合同主体之间达成一致的意见以后,合同才告成立。注意,如果你明确表示不接受,那么其合同就不成立,所以你母亲有权在此对她的部分产权作出“新的”处分。另外,赠与人在赠与物的权利转移之前,享有任意撤销前,那么我国规定不动产的权利设立,是以登记为准,也就是说在该房屋的房产证上没填上你的名字的时候,你母亲享有任意的撤销权,但该撤销权的享有,必须是建立在一份已经成立并生效的合同之上。该撤销权在理论上属于形成权,即可以依据单方的意思表示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动,但通说认为该撤销权兼具请求权的性质,也就是说你母亲如果想撤销如果是成立并生效的赠与合同,不是作出意思表示就可以,须依法律程序予以撤销,即通过仲裁或诉讼。但是在此重申一点,注意,在你母亲作出意思表示把房子赠与给你以后,你明确表述不予接受,那么该赠与合同不成立,所以不用通过法律程序进行撤销,明白了吧!
再次,说一下你父母婚姻存续期间你爸的股权分红问题。这完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说白了,你爸爸是拿了你家的共有财产进行的投资,其所得孳息,也就是分红当然绝对的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所以你妈妈有权利进行分割。但是,注意,就你们家的情况而言,当时夫妻离婚时如果对该财产未予分割,那么现在依然可以主张分割,即便是过了两年,但请求分割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20年;或者她们离婚时你妈妈不知道这部分财产,那么应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分割。在这里给你普及一点法律知识,这个期间在理论上不是诉讼时效,属于除斥期间,它不同于诉讼时效可以试用终止、中断等法定情形,也就是说从开始计算,两年内如果不行使该权利,将必然的丧失。无论是诉讼时效抑或除斥期间,它的立法宗旨是惩罚和督促那些躺在权利上睡大觉的人,也就是说,如果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了,那么法律就限定一定的时间让你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去救济,否则,法律就不管你了!你听明白没!
最后,说些题外话,基于你们家庭的特殊关系,我赞同你的观点,就是庭下和解,不然,对薄公堂,劳神伤财,有百害而无一利。因为,如果在法院进行分割的时候,通常会判决一方拥有房产,然后附有给另一方房屋一半价值的金钱义务。那么如果双方商量不好房屋的价值,还得进行评估(花钱),到执行的时候还得拍卖(花钱)另外,起诉立案时法院也得让你估计下房产的价值交诉讼费(花钱)!至于房产判给谁,法院通常考虑的是谁有给付对方金钱义务的履行能力,如果双方都没有,那么就会考虑到其他因素,最重要的是便于执行。你所说的房本如果是你爸的名字,或者房产是你从你爸爸单位获得的,这只是法官考虑的一个因素,不必然的导致把房子判给你爸爸,法官也得考虑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利。自处属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的范畴,注意,法官考虑的核心问题就是便于执行,说白了,我判决了,你们都顺利执行了,别来法院闹我,别上访,别闹事,这是中国法律在司法实践当中惯性的政策方针,明白。我给你的建是劝他们别去法院诉讼,由你在中间周旋。看他们谁能买的起房子,就约定把房子给谁,然后给对方钱。如果双方都没有能力买房子,那么你就得慎重考虑一下卖房子然后两人分钱,否则,势必会伤害到另一方的利益。但是最好的结果是双方的婚姻可以破镜重圆,但是人这一辈子,感情的问题往往最不好解决,是最棘手的问题。然而,我认为,亲情是现在这个社会唯一单纯的情感了(纯属个人观点),所以我希望你无论父母的关系发生何种变化,你对他们的爱应该始终如一,兄弟,珍重!
长鱼冷菱0Ez1520
2012-05-21 · TA获得超过1.1万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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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房屋属于单位公房,则离婚时双方都无权对访房作出约定,故离婚后谁出资公改私,则属于谁的财产。如果当初是部分产权,那么双方的约定是可以的,你母亲这部分属于赠与你的,如果你不接受,则还属于你母亲的财产,故你母亲有权主张相应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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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2-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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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屋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你母亲有权获得一半的产权;一半归孩子属于赠与,但没有生效。即使生效,权利也在你;股份及分红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你母亲有权主张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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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者DKEIFHCB13626
2012-05-23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创作者DKEIFHCB13626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采纳数:124 获赞数:903
吴丁亚律师(咨询电话:13552751245),现执业于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北京大学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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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比较繁琐,建议和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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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J岁月鎏金
2012-05-21 · TA获得超过2440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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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都已经协议离婚了,就根据协议。
2.可以分婚姻持续期间的红利。这部分是共同财产 。
3.实在不行去法院就财产纠纷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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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持续期间的分红,有诉讼时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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