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提高全省质量水平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
(二)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三)负责统一管理全省标准化工作,组织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标准并监督检查;负责地方标准的统一审批、编号和发布;负责管理全省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四)负责统一管理全省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五)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六)负责全省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省级监督抽查等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根据省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全省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七)承担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八)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全省的质量认证和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强制性认证工作,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进行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对质量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省以下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
(十)负责全省质监系统领导班子建设、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省质监系统财务预决算、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