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耽美作家天一的所有作品
展开全部
2018年10月31日,芜湖县人民法院做出宣判,被告人刘某某(笔名:天一)犯建造、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惩罚金。
这件看似平常的“扫黄打非”事件在网络上迅速引起了关注。
天一究竟写了什么?
据芜湖新闻网的官方描述,小说《攻占》是一本“淫亵性地具体描写男男同性恋性行为的书籍”。而环球时报则形容其“并不是普通爱情故事或是有艺术文学价值的色情描述,而是非常‘重口味’的淫秽内容,比如未成年的17岁男生强奸自己的老师。”
嗯,这是本real脆皮鸭文学。写手天一最终靠这本印刷了7000册的小说赚了15万元。
新闻一出,遭受最多质疑和抨击的是“判刑十年”。原因很简单:相比读小黄书,性侵所造成的是不可挽回的实质伤害。但国内许多强奸性侵案件的判刑远远不达十年。
20年前的法条,放到现在显然已经“过旧”。90年代一本书出版五千册、盈利15万已经是非常大的数目;但放到今天,就远不是稀奇事儿了。法律未能够根据现实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判罚时仍要根据过旧的定义量刑,这注定了天一的悲剧。横向比较来看,疏漏则更刺眼——如果性侵有被判八个月的可能性存在,那么相关司法解释的细节显然值得推敲。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