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题司法考试题目
[08司考真题延考区卷二第5题]:关于期待可能性,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行为人是否具有故意、过失,与是否具有期待可能性,是两个不同的问题。换言之,具有故意、过失的人,也...
[08司考真题延考区卷二第5题]:关于期待可能性,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行为人是否具有故意、过失,与是否具有期待可能性,是两个不同的问题。换言之,具有故意、过失的人,也可能没有期待可能性
B 行为人犯罪后毁灭自己犯罪的证据的行为之所以不构成犯罪,是因为缺乏期待可能性
C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因遭受自然灾害外流谋生而重婚的,之所以不以重婚罪论处,是因为缺乏期待可能性
D 身无分文的乞丐盗窃他人财物得以维持生存的,因为缺乏期待可能性,不应认定为盗窃罪
这题官方答案是D。
我有两个疑问。
第一,关于B选项,事后不可罚是因为事后毁灭罪证的行为被包括评价在先前行为上(除了侵害了新的法益),但是与期待可能性有什么关系呢?
第二,关于D选项,好像完全与我们平常生活的价值观不一样,凭什么身无分文的人盗窃就不构成盗窃罪呢?乞丐即使贫穷,也有其他途径救济,并非一定要盗窃啊,怎么能说缺乏期待可能性呢? 展开
A 行为人是否具有故意、过失,与是否具有期待可能性,是两个不同的问题。换言之,具有故意、过失的人,也可能没有期待可能性
B 行为人犯罪后毁灭自己犯罪的证据的行为之所以不构成犯罪,是因为缺乏期待可能性
C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因遭受自然灾害外流谋生而重婚的,之所以不以重婚罪论处,是因为缺乏期待可能性
D 身无分文的乞丐盗窃他人财物得以维持生存的,因为缺乏期待可能性,不应认定为盗窃罪
这题官方答案是D。
我有两个疑问。
第一,关于B选项,事后不可罚是因为事后毁灭罪证的行为被包括评价在先前行为上(除了侵害了新的法益),但是与期待可能性有什么关系呢?
第二,关于D选项,好像完全与我们平常生活的价值观不一样,凭什么身无分文的人盗窃就不构成盗窃罪呢?乞丐即使贫穷,也有其他途径救济,并非一定要盗窃啊,怎么能说缺乏期待可能性呢? 展开
8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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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说明你不是很清楚期待可能性。这是个来自于德国刑法上弊马案的,德国人从来没研究过,到中国大陆被发扬光大了。。期待可能性=那个人的犯罪行为不被刑法惩罚!为什么呢?因为大多数老百姓都认为我在那个情况下也会那么干。
就题来说:四个选项中哪个是不是新犯罪。只有b,因为b是吸收犯嘛。d显然是盗窃罪——张明楷的客观归罪学说。
就题来说:四个选项中哪个是不是新犯罪。只有b,因为b是吸收犯嘛。d显然是盗窃罪——张明楷的客观归罪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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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可能性 在刑法中简单理解就是刑法不可能指望行为人在犯罪行为发生后顺带的做出刑法所禁止的后续行为,或是不能强求在一定情形下勉强行为人做出仍然符合刑法所禁止的行为。(自己的理解,简单的表述而已,不严谨)。B项中犯罪后刑法不可能期待犯罪人仍然能够保留对自己不利的证据。
D中,题目要求选错误的一项,即应当认定为盗窃罪 而不应当因缺乏期待可能性而不认定为犯罪。
简单回答,仅供参考。
D中,题目要求选错误的一项,即应当认定为盗窃罪 而不应当因缺乏期待可能性而不认定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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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审题错了,题目问的是错误选项。司考路上一个人想得太深了难免出错,建议你多和大家交流交流,在司考论坛建个学习小屋什么的,避免思想出现偏差,这是很危险滴问题,法绿敎育网不错,你可以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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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可能性,是指从行为时的具体情况看,可以期待行为人不为违法行为,而实施适法行为的情形,如果无期待可能性,即行为人在行为时只能实施严重违法行为,不能期待其实施合法行为,此为阻却责任事由,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
B选项中行为人犯罪后不能期待其为掩盖罪行而不毁灭证据,所以缺乏期待可能性。
D选项是错误的符合题意,题目是问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B选项中行为人犯罪后不能期待其为掩盖罪行而不毁灭证据,所以缺乏期待可能性。
D选项是错误的符合题意,题目是问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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