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外地人,请问下我的身份证到期了无锡这边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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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身份证到期了可以在无锡直接换证,无需办理临时身份证。无锡开始异地受理天津、河北、辽宁、吉林、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等15省市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四川省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和吉林省延边州、长白县、前郭县少数民族文字证件暂不能受理。
在无锡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具有上述15省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可向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但不含临时居民身份证业务。
另外,无锡户籍人员到上述15省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也可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这一措施将为长期在外工作、学习、生活的人员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
扩展资料:
有以下情况的公安机关是不予受理:
一、人口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与申请人居民身份证信息不一致。
二、全国人口信息系统中无申请人历史相片,难以确认身份的。
三、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无法通过核验指纹信息确认身份的。
四、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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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身份证不能在异地办理,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异地办理身份证只受理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从2016年9月1日起,江苏省进一步扩大身份证异地受理范围,在原来天津、河北、辽宁、吉林、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15个省份的基础上,新增北京、山西、黑龙江、广东、海南、湖北、云南、甘肃、宁夏、青海10个省份。
上述25个省份的户籍人员,在江苏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需要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的,可持依照《江苏省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试行)》,由居住地市级公安机关签发、签注的居住证,到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由于系统原因,暂不受理少数民族地区的双语、半双语居民身份证,暂不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业务。
从2016年9月1日起,江苏省进一步扩大身份证异地受理范围,在原来天津、河北、辽宁、吉林、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15个省份的基础上,新增北京、山西、黑龙江、广东、海南、湖北、云南、甘肃、宁夏、青海10个省份。
上述25个省份的户籍人员,在江苏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需要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的,可持依照《江苏省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试行)》,由居住地市级公安机关签发、签注的居住证,到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由于系统原因,暂不受理少数民族地区的双语、半双语居民身份证,暂不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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