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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山伯爵》是一部长篇通俗小说,是大仲马唯一的以当代生活为题材的小说。大仲马生活和写作的时代,是法国文学史上一个群星璀璨的时期。如果把大仲马与同时代的雨果、巴尔扎克、左拉等巨匠比较的话,可以说,大仲马是最擅长编故事的。《基督山伯爵》情节的扣人心弦、风格的浪漫传奇,就可读性和通俗性而言是无人可比拟的。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承袭了传统小说的叙事手法,又将他对东方异域情调的狂热幻想与当时时尚的世俗生活的喜好相结合,使小说的审美情趣既包含了历史沉淀的审美趣味又有着现代的审美倾向。作品在大众读者市场的制约下,既趋从于大众化趣味,又努力提升着大众的品味。作品在普通世俗生活之外充满了奇人奇事和奇情奇趣,成为了雅俗共赏的读物。作为优秀的通俗小说,其娱乐大众的功能至今仍然没有消退。1、对中世纪的骑士文学和文艺复兴时期流浪汉小说传统的继承1)情节上的出征、凯旋的漫游模式大仲马的小说是以故事情节取胜的。这些故事与中世纪通俗文学有深厚的文化渊源。中世纪的骑士文学,大多完全采用“单一叙事模式”,即从头到尾安排一个主人公生平经历的结构形态。用一个主角来串缀许多不连贯的故事。文艺复兴时期的流浪汉小说写流浪汉出身贫贱,一生在饥饿中流浪,在偷吃食物中冒险在骗婚和偷窃中冒险,在欺诈中浪游,在荣辱沉浮中历险,在各种奇遇里乐极生悲。其叙述主人公事迹的基本情节和情境是:一个主人公或一批主人公从一个冒险活动转到另一个冒险活动,从一个岛屿驶向另一个岛屿,从一座城市走到另一座城市。在转战数地的冒险活动中出生入死,最终实现追求的功利目标——金钱、爱情或荣誉。如我们熟悉的《堂吉诃德》和《小癞子》。大仲马笔下的英雄式人物与他们的祖先有着共同的身世。首先,他们都是出身于中下阶层的平民,邓迪斯是下层水手,达达尼昂是没落贵族的后代。其次,主人公都因为某种原因,有漫游各地的经历。仅《基度山伯爵》一书,主人公行踪直接涉及的大地名,就包括:马赛、圣赫那岛、伊夫堡、蒂布朗岛、基督山岛、里窝那、罗马、巴黎、巴黎郊外、希腊10处,其间往返多次,主人公的身世从水手沦为囚犯,又从囚犯死里逃生,一跃而成为名满天下的大富豪。再次,在他们身上仍保留着骑士风度。基督山伯爵惩恶济贫,达达尼昂仗义执言、忠君护教;此外,他们都尊重、保护妇女。这些都是骑士信条的体现。最后,他们的人生观念是“世俗”的功利意识:基督山为了复仇,达达尼昂为了荣誉和爱情。 这种出征、凯旋的漫游特色,既是流浪汉小说和骑士文学共同的情节特色,也是大仲马的通俗小说中广泛采用的情节模式。2)游戏人间的欺骗生涯流浪汉小说的主人公们浪迹天涯,充满欺诈,不择手段向上爬。流浪汉在游荡冒险中采用的共同手段是欺骗。或者欺骗主人,或者冒充各种身份的人以获得自己的利益,或者冒充贵族女子行骗和行窃。如小癞子就是靠欺骗主人偷吃东西,并常为自己的小聪明沾沾自喜。他们有的是聪明机智,在浪迹天涯的生活中表现出乐观自信的精神状态,在欺骗的生涯里游戏人生。在《基督山伯爵》里,邓迪斯的复仇计划就是由一个又一个的骗局组成的。他越狱成功之后,假装大腿骨折,让他的海盗同伴将他留在基督山岛上以便他找寻宝藏。发迹之后,他假扮成法里亚神甫查明陷害自己的仇人;再以水手辛巴德的身份接近费尔南的儿子阿尔贝,并且伙同罗马强盗路易吉??万帕假装绑架了阿尔贝然后加以搭救以获取他的信任。他以法里亚神甫的身份骗过了检查官的调查;制造虚假消息欺骗唐高斯,使他在证券交易市场上倾家荡产;他让瓦朗蒂娜喝下假死药,虽说是为了救人,却也逼得维尔福家破人亡。在整个复仇故事里,策划一切骗局的基督山伯爵也只是一个虚名。环环相扣的骗局使小说的情节呈现紧张而刺激的风格。《基督山伯爵》中精心设计的种种骗局是故事情节中最引人入胜之处,读者在阅读这些骗局的过程中获得紧张刺激的快感,从而达到消遣、娱乐的目的。3)漫游故事中的“插曲式叙述”《基督山伯爵》在结构上显然受到早期流浪汉小说与骑士文学的影响,尽管这部小说不是以第一人称叙述的,但由一个主人公串起各个独立的故事,小说中插入一些离题的叙述,也是流浪汉小说特有的。大仲马的小说在“单一叙事模式”中“插曲式”地安排各个独立的小故事。小说不完全是按照因果关系持续发展的情节。主人公是轴心,把一段插曲串上另一段插曲而永无止境。《基督山伯爵》中整章属于“插曲”的篇目达到40章,占全书章节数目(共117章)的34.1%。然而这种穿插,并不损害作品的完整性,相反地,这种串联在故事主线——基督山个人的故事——上的小插曲,使单一的复仇故事变得波澜起伏、高潮迭荡,70多个人物的纷繁活动被安排的井然有序而又环环相扣,情节的发展在一个大迷宫里步步向前推进。 这种小说“插曲式叙述”手法与当时报刊连载小说的发行方式相契合,大仲马用这种方式为小说在连载的过程中一天天地把读者留住,因而具有商业性。2、追逐大众时尚而表现出的雅俗共赏的东方情调 伴随着资本主义海外殖民的扩张,到17-18世纪,荷兰、英国、法国先后建立了东印度公司,东方的丝绸、瓷器、漆器、香料、工艺与园林技术,乃至中国的生活方式,一时间都进入了西方人的生活。在大仲马的年代,东方是财富的来源,是富饶的天堂,“东方”是一种时尚、一种潮流。这一时期,虽然前两个世纪的“中国潮”已进入了尾声,但其影响仍未完全消失。19世纪末,这股“中国潮”在法国人怀旧情结的推动下,在西方形成了最后一次潮流。因此,生活在19世纪法国的大仲马无疑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这种“东方影响”。生性挥霍的大仲马所向往的是已经远去的贵族时代的奢靡生活,他所极力描绘的奇幻的异国情调,大多属于他对东方情调的幻想,是“天方夜谭”式的东方情调。这种对东方异国情调的热爱与推崇,既是大仲马追求的浪漫,也是当时法国人喜好的时髦。作为通俗小说,本身就是在流行文化中运行的,它所追逐的是大众时尚。大仲马将漫游、凯旋的故事与《一千零一夜》的古老传说融汇贯通,增加了作品本身的文化厚重感,为原本纯粹的复仇情节增添了异国情调。尽管这些东方情调是一种想象、不完全正宗,也无法使小说具备特别深厚的文化内涵,但却使小说的通俗化趣味得到了提升。使读者在离奇多变的情节中产生对遥远的东方文明的遐想,从而达到雅俗共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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