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2011年电大法学专业毕业作业的答案,! 20
如题,开头题目是:1、法学上通常所说的法的渊源是指()。A历史渊源B理论渊源C形式渊源D效力渊源中间省略...最后一题:第四部分本题为法律评论题,要求阅读材料后,围绕所提...
如题,
开头题目是:
1、法学上通常所说的法的渊源是指( )。
A 历史渊源 B 理论渊源 C 形式渊源 D 效力渊源
中间省略...
最后一题:
第四部分
本题为法律评论题,要求阅读材料后,围绕所提问题张开评述。(本题15分。答题字数不应少于800字。请另附纸张答题。)
材料1:2004年8月14日下午6点左右,歹徒罗军搭乘胡远辉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在成都市抢夺李女士的金项链后逃逸。市民张德军闻讯开车追赶至成都三环路龙潭立交桥上时,与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罗军左小腿被截肢,胡远辉身亡。2005年5月,罗军及胡远辉的家属要求成华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张德军的刑事责任,并索赔56万余元。2005年12月7日,成都市成华区法院一审认为,张德军等人追赶的主观意图是想将嫌犯扭送公安机关,其行为是合法、正当的。判决张德军无罪,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宣判后,罗军及胡远辉的家属均不服,以原判现实不清、判决不公为由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德军为阻止犯罪嫌疑人逃逸,将其送交公安机关而施行追赶,其主观和客观方面均不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最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材料2: 2009年4月27日上午,冯小强、冯高明、曹天三人在洛阳市洛龙区关林镇一家货运部上班。10时许,冯小强突然发现一名男青年正将他停在门口的踏板助力摩托车骑走。冯小强盛喊着追去,但没追上。冯高明、曹天闻讯而来,合骑货运部的一辆摩托车连续追去。两人追上该男子并喝令对方停车。但男青年置之度外,连续高速驾车前行。曹天当即抽出自己身上的皮带,朝男青年抡过去。男青年侧身躲避,失去平衡后摔倒在地,致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当天下午,曹天到洛龙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投案自首。当天,曹天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三天后,被执行逮捕。2009年7月16日,洛龙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认为曹天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辩护律师认为,曹天当时的行动是见义勇为的合法行为,小偷的死属意外事件,曹天不构成犯罪。一审法官认为,被告人曹天的行为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最终,法院判处曹天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问题:以上两段材料触及见义勇为的法律评价问题。请结合法理学和刑法学的相关知识,任选一角度阐述你的观点。(如:见义勇为在法律上的定义和处理;在见义勇为中意外使嫌疑人人身伤害和死亡是否需要负法律责任;对类似案件审问结果不同的看法等。)
小弟找了狠久了..没找到答案..
当然了..要是有高人的话..
小弟也可以把题目发给你..高人直接给我答案就可以了..
真的谢谢了..
这个狠重要了,
跪求.,...
邮箱:631994941@qq.com
QQ:631994941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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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学上通常所说的法的渊源是指( )。
A 历史渊源 B 理论渊源 C 形式渊源 D 效力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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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为法律评论题,要求阅读材料后,围绕所提问题张开评述。(本题15分。答题字数不应少于800字。请另附纸张答题。)
材料1:2004年8月14日下午6点左右,歹徒罗军搭乘胡远辉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在成都市抢夺李女士的金项链后逃逸。市民张德军闻讯开车追赶至成都三环路龙潭立交桥上时,与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罗军左小腿被截肢,胡远辉身亡。2005年5月,罗军及胡远辉的家属要求成华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张德军的刑事责任,并索赔56万余元。2005年12月7日,成都市成华区法院一审认为,张德军等人追赶的主观意图是想将嫌犯扭送公安机关,其行为是合法、正当的。判决张德军无罪,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宣判后,罗军及胡远辉的家属均不服,以原判现实不清、判决不公为由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德军为阻止犯罪嫌疑人逃逸,将其送交公安机关而施行追赶,其主观和客观方面均不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最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材料2: 2009年4月27日上午,冯小强、冯高明、曹天三人在洛阳市洛龙区关林镇一家货运部上班。10时许,冯小强突然发现一名男青年正将他停在门口的踏板助力摩托车骑走。冯小强盛喊着追去,但没追上。冯高明、曹天闻讯而来,合骑货运部的一辆摩托车连续追去。两人追上该男子并喝令对方停车。但男青年置之度外,连续高速驾车前行。曹天当即抽出自己身上的皮带,朝男青年抡过去。男青年侧身躲避,失去平衡后摔倒在地,致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当天下午,曹天到洛龙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投案自首。当天,曹天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三天后,被执行逮捕。2009年7月16日,洛龙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认为曹天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辩护律师认为,曹天当时的行动是见义勇为的合法行为,小偷的死属意外事件,曹天不构成犯罪。一审法官认为,被告人曹天的行为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最终,法院判处曹天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问题:以上两段材料触及见义勇为的法律评价问题。请结合法理学和刑法学的相关知识,任选一角度阐述你的观点。(如:见义勇为在法律上的定义和处理;在见义勇为中意外使嫌疑人人身伤害和死亡是否需要负法律责任;对类似案件审问结果不同的看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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