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装修规范有什么规定

 我来答
示彭Y7
2016-11-07 · 超过58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回答量:159
采纳率:0%
帮助的人:20.9万
展开全部
针对不同的商场装修肯定地区不同商场不同规定也有区别了,不过我可以给你一个我们这里某商场装修的规范作为参考.
为使业主住户有一个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维护业主的权益,加强对装修工程队的管理,保证小区内不出现安全事故,根据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外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凡住户申请装修经管理公司审批同意后,装修施工队进入小区/大厦前功尽弃必须签订责任书,签订后严格遵循此地责任书之规定。

   二. 责任范围

   1. 如实申报进入小区的装修施工人员名单,每人需用交验有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暂住证),填写[装修人员登记录表]并办理[临时出入证]。施工三个工作日以上者,需用交纳身份证复印件一从份,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2.
工程人员原则上不准在住宅区及装修户内过夜,若有特殊情况需留守需用先向管理处申请,并向公安机关备案,经同意后方可留守;每户装修户内留守人员不得多于

两人,每位留守人员必须到管理处交纳500元押金,待遇工程完工后若无违法乱纪章事项,管理处凭押金收据和工程人员临时出入证办理退职款手续。留守人员公
限于在装修户内活动,不得在本住宅区内户外公共场所活动。

 

  3. 装修队负责人必须教育工程人员遵守法纪,在施工过程中,不准图方便用硬物顶住单元大门,电梯门,影响其使用功能。否则,因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施工队负责,同时管理处将给予相应处罚。/

 

  4. 工程人员必须文明施工,不准打扰其它住户,不准在其它住户门前逗留休息,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引起住户投诉的,管理处将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5. 装修人员不准擅自进入地下室外和天台,禁止在天台,地下室和楼道公共场所加工作业。

 

  6. 装修人员须在未进入施工现场前到管理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未凡办证而擅自进入施工者,将按三无人员处理[清除小区并每人罚款100元]

 

  7. 工程人员必须爱护公共设施,对于违反操作规定破坏公共设施(包括公共通道,墙面,天台,单元门等)除要恢复原样外,将给予罚款.

 

  8. 根据[条例]规定,住宅装修施工期最长不得超过30天,如需延期,需用到管理处办理延期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继续作业.

 

  9. 装修材料搬运进入楼梯间时,需先向管理申请,管理处接到申请后派工作人员现场监督.装修材料搬运不得损坏楼梯间设施,若有损坏,除要求恢复原样外.将给予相应处罚.

 

  10.禁止将装修垃圾倒入下排管道.严禁高空抛物,严禁将油漆,胶水倒入下排水管道违者

 

  重罚

 

  11.施工负责人应加强消防管理工作,遵守消防规定,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不少于两支灭火器。

 

  施工队保证做到改动煤矿气管道由供气单位整改否则,按消防规定处罚。

 

  施工用电不得超过去时该 装修住宅单位的用电容量,禁止么拉乱接,严禁使用电炉,煤矿气生火做饭菜。违法乱纪者没收使用器具并重罚。

 

  装修户内叵需用改动电路,需用向管理处申请,并由专业电工进行。向管理处提出交电工的操作证和上岗证。

 

  禁止瞩目动电子对讲系统,有线电视线路和直饮水系统,煤气自动抄表系统。叵发现除赔偿损失外并给予重罚。

 

  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并及时清运,装修过程不得违章堆放,抛弃装修垃圾。装修垃圾若确须在小区内放置,须向管理处申请产并放置在指定地点,并按每天50元的垃圾留置费或按垃圾量的多少向管理处交纳垃圾清运费

 

  工程人员不得在小区大厦内吵架,斗殴,吸

 

  毒色情等违法乱纪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至直送交公安机关。

 

  装修验收由业主,施工单位负责人,管理处三方共同进行,按照[装修施工工程合同]和[装修申请审批表]的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
并由三方签字认可,装修施工单位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修质量保修书]。如发现不合格应责令施工队限期整改,管理处再次复查验收。

 

  住宅室内装修工程竣工后,装修施工单位负责采购装饰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业主提出交说明书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和合格之日算起。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