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被扣20分,怎么办
驾照分被扣20分驾驶人要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科目一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后在十日内进行科目三考试,考试合格记分才会清除。
以上海市为例,驾驶人扣分教育考试流程如下:
1、机动车驾驶人携带所需材料,在15日内到车辆管理所分所的受理窗口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满分学习通知书;
2、按时参加满分教育学习,学习结束领取《“科目一”预约考试凭证》;
3、按时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后,二十日内进行科目一考试;
4、参加考试不合格的,重新预约,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5、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记满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十日内进行科目三考试;
6、经相关考试合格后,领取《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到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二十三条 驾驶人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参加满分教育之日起,15日内无故拒不参加教育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第二十五条 下列资料存入机动车驾驶人满分和审验教育档案:
(一)《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记录单》;
(二)《机动车驾驶人审验教育记录单》;
(三)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考试成绩表。
第二十八条 满分和审验教育设施设置应当符合公安部行业标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设置规范》(GA/T963-2011)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指南》(GA/T 1263-2015),配备标语牌、墙(山)体标语、条幅标语、宣传品、事故残骸车展台、宣传橱窗、墙(板)报、宣传展板,宣传品架、电子显示屏、媒体播放机及显示器、多媒体触摸屏、交通安全体验设备等固定式、移动式硬件设备。
参考资料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上海-驾驶人交通违法记满12分教育考试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 12 分,但未达到 24 分,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 15 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 20 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下图为《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驾驶证记分的处理办法:
温馨提示:
对于符合条件但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对于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记分会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以上材料来源于: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
1、被记满12分的驾驶员需从新参加培训并通过科目一考试
被记满12分的驾驶员接受7天培训后,还需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的内容跟新驾考的学员一样。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记分将被清零,并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驾驶员,则需从新参加学习和考试。
2、记分达到20分或以上的驾驶员必须重考科目一和科目三
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超过12分但未满24分,只需参加法规培训与考试。而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违法记分达到24分或以上,驾驶员除参加科目一考试培训外,还必须重新参加科目三考试培训,全部通过后才能重新取得驾照。
3、新手上路必须按规定贴实习标
此外,新领驾照的驾驶员在实习期内(一年)被记6分以上,实习期限将延长一年,实习期内被记满12分的,则会被注销驾驶资格。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驾驶证扣分的注意事项
1、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12个月)扣分不满12分的,只要把罚款交了即可,不用怎样进行处理。下一记分周期开始车管计算机系统便将上一记分周期的分数全部清零。
2、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扣分达12分的,则要到发证车管所或违法地车管所通过学习并考试科目一合格后才可消除满分记录并恢复驾驶证的正常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