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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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这种情况下
职工可与单位协商解决,
协商未果的,可以到
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投诉
。
注意!是向公积金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而不是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仲裁
一般来说,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的
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责令限期缴存
逾期仍不缴存的
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这种情况下
职工可与单位协商解决,
协商未果的,可以到
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投诉
。
注意!是向公积金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而不是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仲裁
一般来说,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的
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责令限期缴存
逾期仍不缴存的
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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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的规定,企业应该给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所以不缴纳的话是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条例》这样定义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而且,对于违反《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
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
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条例》这样定义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而且,对于违反《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
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
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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