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向小学生出售香烟违法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第三十七条、《烟草专卖法》(法律)第五条第二款等法律规定,国家是禁止中小学生吸烟。因此,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违反上述法律规定的,烟草专卖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十)项等规定,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因此,建议从事着卷烟零售业务的经营者,不要为谋取一定金钱利益而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
相关法律规定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法律)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第三十七条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第六十七条 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法律)第三条 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法律)第五条第二款 国家和社会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四十四条第(十)项 持证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时,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部门政策)第四十一条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持证人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相关禁止销售标志。
如果出售给未成年人双截棍,他打伤了人,我有责任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法律)第二十三条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双截棍等体育器材,导致他人的人身安全受到伤害等情形时,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为第一监护人)负责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