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的妻子和女儿叫什么名
2017-04-16 · 知道合伙人生活技巧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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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的第一次婚姻。
27岁时,李白结婚了,他在《上安州裴长史书》中说:“见乡人(司马)相如大夸云梦之事,云梦有七泽,逐来观焉;而许相公家见招,妻以孙女,便憩迹于此,至移三霜焉。”,文中的“许相公”指的就是许圉师,他曾经在唐高宗龙朔年间担任左相,还连任四任,退休后,回到他的老家今天湖北省安陆。在李白求官两年无望时,竟然在湖北与许圉师的孙女结婚了,而且是让当时社会歧视的“入赘”的方式,看来心急要做宰相的李白真的是拼命了,他要先接近退休的宰相,培养做宰相的技能了,并以许家的势力来为自己猎取功名。
“入赘”即是丈夫嫁到妻子家里,就是俗话说的“倒插门”。人类社会首先经历了母系社会,中国自夏、商、周三代起就建立了父系社会,以父系为中心的伦理观念深入人心,男尊女卑,妇女失去了独立的人格和自主权。妇女出嫁到丈夫家,生儿育女,操持家务,被视为天经地义的事。相反,如果男人入赘到妻子家就是反常之事,会遭到全社会的歧视。从典籍来看,在秦汉时期,入赘的女婿的社会地位犹如犯罪的人,会遭到社会的鄙弃和政府的迫害。虽然,唐代比较开放,但是入赘依然倍受社会各阶层的鄙视,而且,当时许家的鼎盛期已过,李白的心理压力也是巨大的。
在李白所处的那个时期,结婚时非常讲究门第观念,以娶“五姓女”为荣,“五姓”指的是河北清河、山东博陵的崔姓;北京范阳的卢姓;河北赵郡、甘肃陇西的李姓;河南荥阳的郑姓;山西太原的王姓,这五大世族自南北朝以来就是著名的郡望,被海内外称为第一流的高门。凭李白当时的影响力是完全可以与“五姓女”通婚的,李白的地位就相当于今天最吃香的流行歌坛巨星一样,他走到那里都会有许许多多的“追星族”相伴着。
结婚后三年,李白通过许家的旧交,结识了一大批权贵,有唐玄宗的妹妹玉真公主、贺知章等人,李白第一次赴长安求官,但他一无所获。李白与许氏共同生活了10年,许氏为李白先后生下了一女一男两个孩子,李白给儿子取名“伯禽”,小名“明月奴”,女儿取名“平阳”,这两个名字也影射出李白的政治抱负,“伯禽”是西周时杰出政治家,被尊为文圣的周公的长子的名字,“平阳”是汉武帝姐姐的名字。而儿子的小名“明月奴”,其中的“奴”在当时是一种爱称,因为儿子比女儿小的缘故,“明月”是因为李白喜爱明月的缘故。在妻子许氏去世后,李白与当时安州(指今天的安陆)的官员相处得十分糟糕,他一家人在安陆难以生存,于是,他不得不离开安陆。
四:与李白同居的两个女人。
关于李白的婚姻,李白的崇拜者魏颢作的《李翰林集序》记述到:“白始娶于许,生一女一男曰明月奴。女既嫁而卒,又合于刘,刘诀。次合于鲁一妇人,生子曰颇黎。终娶于宗。”这段文字的大意是:李白开始娶了许氏,生下一个女儿、一个儿子,儿子名叫明月奴。在女儿还没有出嫁的时候许氏就去世了,李白就又与一位姓刘的女子同居了,后来二人分手。接着李白又与一位无名氏的鲁妇人同居,生下一个儿子,取名叫颇黎。最后李白娶了宗氏。文章中的用词是经过反复推敲的,李白与许氏、宗氏的关系被称为是“娶”,他们之间是明媒正娶的,举行过婚礼的,而李白与刘氏、鲁一妇人的关系被称为是“合”,他们没有举行婚礼,只是同居关系。
在许氏去世后不久,为了“一女一男”两个孩子,李白很快就与一位姓刘的女子同居了,但二人的同居生活是不幸的、短暂的,其原因有二:一是刘氏常常讥笑李白没有钱财,没有才能,这让狂放的李白痛苦不堪,李白在《南陵别儿童入京》中大骂刘氏是“会稽愚妇轻买臣”,“买臣”指的是西汉的朱买臣,朱买臣(?—前115),字翁子,吴(今属江苏省)人。家里十分贫穷,但买臣喜好读书,常斫柴卖钱为食,挑着柴担,仍诵书不绝于口,其妻羞之,要求离婚,买臣不能留。过了几年,有人将买臣推荐给汉武帝,被汉武帝拜为中大夫。当时东越屡叛,买臣以为发兵可以平定,武帝遂任命他为会稽太守。这一切让当年轻视买臣的妻子感到难过。李白自比朱买臣,认为刘氏就是那个有眼无珠的会稽愚妇。二是刘氏经常在李白的朋友面前散布李白的是是非非,这让李白大为光火,李白为此写诗“雪谗”自辩,在《雪谗诗赠友人》中骂刘氏“彼妇人之猖狂,不如鹊之强强;彼妇人之淫昏,不如鹑之奔奔;坦荡君子,无悦簧言!”诗中的“强强”指的是犟嘴,从诗中足见李白对刘氏有多么的讨厌与不满。好再他们很快就分手了。
李白除了写诗外,还是一位武林高手,武艺十分惊人,他在幽州打猎时,曾经“一射两虎穿”(《赠宣城宇文太守兼呈崔待御》),一箭就射死了两只老虎。平时李白常常佩戴一把宝剑,因为求官屡屡失败,李白为发泄内心的不满,常常在写诗时说自己杀了许许多多的人,研究李白的不少人误认为李白是杀人犯。李白的时代有“三绝”,就是:李白的诗歌、张旭的草书、裴旻的舞剑。李白在与刘氏分手后,决定移家鲁郡兖州任城东门内,他要向裴旻学习舞剑,李白在《五月东鲁行,答汶上翁》诗中曰:“顾余不及仕,学剑来山东”,就是还没有当上任何官职,就先到山东学习舞剑。
把家迁到山东后不久,李白又与一个女子同居了,这位无名的东鲁女子还为李白生下了个儿子,李白给儿子取名“颇黎”,也就是“玻璃”,在唐代“玻璃”指的是“水晶石”,产于李白的出生地碎叶,可能李白比较怀念那里,也又可能是李白那时非常想要这些贵重的东西,所以才给儿子取这样一个名字。
五:李白的第二次婚姻。
公元742年冬天,唐玄宗要召见已经41岁的李白,李白就把前妻许氏生的两个孩子伯禽、平阳托付给同居的东鲁女子,然后单身第二次进京,唐玄宗特例步行去接见李白,让李白坐在他的七宝床上,并赐酒宴,然后封李白为诗文待诏,就是皇帝需要好的诗文时,李白要随叫随到,负责为皇帝写诗,陪皇帝玩的,没有任何的政治责任。李白的政治抱负是作宰相,这个结果让李白十分失落。
到了公元744年春,仅在京城呆了一年多的李白被迫离开,唐玄宗时期即是封建时代的鼎盛时期,也是唐代由强转衰的时期,唐玄宗前期任用一大批有才能的朝臣为宰相来治国,如:姚崇、宋璟、张九龄等。后来他罢免了张九龄的宰相职务,开始任用奸臣李林甫为宰相,并长达16年之久,后又重用不学无术的奸相杨国忠,在军事上,重用只会跳一种奇特舞的、目不识丁的、体重达300公斤重的安禄山,像李白、杜甫、高适、王昌龄、王之涣、王维等饱读诗书人才被闲置一边,不受重用,他们把远大的抱负寄托在诗歌创作中,他们吃酒以自我麻醉,他们创造了中国诗歌史上最辉煌的时代,而唐王朝也因此步入衰颓。
唐玄宗以“诏许还山”为名,还送给李白一大笔钱财,同年3月,李白由商州东下,漫游梁宋、齐鲁,还与杜甫、高适同游,还是在这一年,李白在梁苑(今天河南的开封市)游历时,又一次结婚了,对方依然是宰相的孙女,李白仍然是“入赘”的方式结的婚。自己作不了宰相,就娶宰相的家的女子为妻,这也是一件十分光彩的事情,可以满足虚荣心极强的李白。
但这一次李白娶的是一代奸相宗楚客的孙女,但李白不在乎这些,宗楚客先后依靠武则天、武三思(武则天的娘家侄子)、韦后(武则天的儿子,唐中宗的皇后)的势力曾经三次作宰相,后来,韦后谋害了中宗,李隆基(也就是后来的唐玄宗)起兵把韦后杀死,宗楚客也因故被处死,但是,不久朝廷又为宗家恢复名誉。当时,李白是“空名动京师”,而宗家则是“失势去西秦”。
但是,有一点我必须在这里强调一下,李白的两次结婚都是不受当时的法律保护的,《诗经》中曰:“娶妻如何,匪媒不得”。就是结婚这事,必须先有媒人说合。《礼记》中曰:“婚礼者,礼之本也。”在中国从先秦开始就制订了各种有关婚礼的仪制,后代一直沿用,李白的两次婚姻都是在远离家乡的情况下完成的,他不可能先征求父母的意见,后又找媒人说合,因为他举目无亲。李白的婚礼更不可能按程序进行,他客居它乡,孑然一身,谁去帮他完成这些繁杂的程序哪!在《唐律》中对此有明文规定,可以说李白的两次婚姻并不受唐代法律的保护,他仅仅是举行了简单的婚礼。
李白与宗氏结婚后共同生活了8年,宗氏没有给李白留下子嗣,而且结婚后,李白前妻许氏生的一男一女也只能与先前同居的东鲁女子一起生活。“安史之乱”爆发后,李白与宗氏逃难到了庐山,后来,永王李璘造反请李白出山,李白见又有了政治的机遇,就同意了李璘的请求,不久,永王的叛乱被朝廷平息,李白遭到流放夜郎,宗氏与弟弟宗璟亲自到今天江西九江的江边为李白送行,可见李白与宗氏感情颇深。从此,李白再也没有见到过宗氏。在流亡途中,李白被特赦。
李白比起杜甫来要幸运的多,杜甫比李白小11岁,李白活着的时候他的诗歌已经名满华夏,而杜甫的诗歌不符合当时的主旋律,在唐代人编的所有的诗集中竟然找不到杜甫的一首诗歌,杜甫的诗歌直到宋代才被欧阳修大加赞赏,杜甫穷困一生,他只找了一位比他小十多岁的女子为妻,这种行为被后人赞赏,明代人封杜甫为“诗圣”,而李白活着的时候就是公认的“诗仙”。
27岁时,李白结婚了,他在《上安州裴长史书》中说:“见乡人(司马)相如大夸云梦之事,云梦有七泽,逐来观焉;而许相公家见招,妻以孙女,便憩迹于此,至移三霜焉。”,文中的“许相公”指的就是许圉师,他曾经在唐高宗龙朔年间担任左相,还连任四任,退休后,回到他的老家今天湖北省安陆。在李白求官两年无望时,竟然在湖北与许圉师的孙女结婚了,而且是让当时社会歧视的“入赘”的方式,看来心急要做宰相的李白真的是拼命了,他要先接近退休的宰相,培养做宰相的技能了,并以许家的势力来为自己猎取功名。
“入赘”即是丈夫嫁到妻子家里,就是俗话说的“倒插门”。人类社会首先经历了母系社会,中国自夏、商、周三代起就建立了父系社会,以父系为中心的伦理观念深入人心,男尊女卑,妇女失去了独立的人格和自主权。妇女出嫁到丈夫家,生儿育女,操持家务,被视为天经地义的事。相反,如果男人入赘到妻子家就是反常之事,会遭到全社会的歧视。从典籍来看,在秦汉时期,入赘的女婿的社会地位犹如犯罪的人,会遭到社会的鄙弃和政府的迫害。虽然,唐代比较开放,但是入赘依然倍受社会各阶层的鄙视,而且,当时许家的鼎盛期已过,李白的心理压力也是巨大的。
在李白所处的那个时期,结婚时非常讲究门第观念,以娶“五姓女”为荣,“五姓”指的是河北清河、山东博陵的崔姓;北京范阳的卢姓;河北赵郡、甘肃陇西的李姓;河南荥阳的郑姓;山西太原的王姓,这五大世族自南北朝以来就是著名的郡望,被海内外称为第一流的高门。凭李白当时的影响力是完全可以与“五姓女”通婚的,李白的地位就相当于今天最吃香的流行歌坛巨星一样,他走到那里都会有许许多多的“追星族”相伴着。
结婚后三年,李白通过许家的旧交,结识了一大批权贵,有唐玄宗的妹妹玉真公主、贺知章等人,李白第一次赴长安求官,但他一无所获。李白与许氏共同生活了10年,许氏为李白先后生下了一女一男两个孩子,李白给儿子取名“伯禽”,小名“明月奴”,女儿取名“平阳”,这两个名字也影射出李白的政治抱负,“伯禽”是西周时杰出政治家,被尊为文圣的周公的长子的名字,“平阳”是汉武帝姐姐的名字。而儿子的小名“明月奴”,其中的“奴”在当时是一种爱称,因为儿子比女儿小的缘故,“明月”是因为李白喜爱明月的缘故。在妻子许氏去世后,李白与当时安州(指今天的安陆)的官员相处得十分糟糕,他一家人在安陆难以生存,于是,他不得不离开安陆。
四:与李白同居的两个女人。
关于李白的婚姻,李白的崇拜者魏颢作的《李翰林集序》记述到:“白始娶于许,生一女一男曰明月奴。女既嫁而卒,又合于刘,刘诀。次合于鲁一妇人,生子曰颇黎。终娶于宗。”这段文字的大意是:李白开始娶了许氏,生下一个女儿、一个儿子,儿子名叫明月奴。在女儿还没有出嫁的时候许氏就去世了,李白就又与一位姓刘的女子同居了,后来二人分手。接着李白又与一位无名氏的鲁妇人同居,生下一个儿子,取名叫颇黎。最后李白娶了宗氏。文章中的用词是经过反复推敲的,李白与许氏、宗氏的关系被称为是“娶”,他们之间是明媒正娶的,举行过婚礼的,而李白与刘氏、鲁一妇人的关系被称为是“合”,他们没有举行婚礼,只是同居关系。
在许氏去世后不久,为了“一女一男”两个孩子,李白很快就与一位姓刘的女子同居了,但二人的同居生活是不幸的、短暂的,其原因有二:一是刘氏常常讥笑李白没有钱财,没有才能,这让狂放的李白痛苦不堪,李白在《南陵别儿童入京》中大骂刘氏是“会稽愚妇轻买臣”,“买臣”指的是西汉的朱买臣,朱买臣(?—前115),字翁子,吴(今属江苏省)人。家里十分贫穷,但买臣喜好读书,常斫柴卖钱为食,挑着柴担,仍诵书不绝于口,其妻羞之,要求离婚,买臣不能留。过了几年,有人将买臣推荐给汉武帝,被汉武帝拜为中大夫。当时东越屡叛,买臣以为发兵可以平定,武帝遂任命他为会稽太守。这一切让当年轻视买臣的妻子感到难过。李白自比朱买臣,认为刘氏就是那个有眼无珠的会稽愚妇。二是刘氏经常在李白的朋友面前散布李白的是是非非,这让李白大为光火,李白为此写诗“雪谗”自辩,在《雪谗诗赠友人》中骂刘氏“彼妇人之猖狂,不如鹊之强强;彼妇人之淫昏,不如鹑之奔奔;坦荡君子,无悦簧言!”诗中的“强强”指的是犟嘴,从诗中足见李白对刘氏有多么的讨厌与不满。好再他们很快就分手了。
李白除了写诗外,还是一位武林高手,武艺十分惊人,他在幽州打猎时,曾经“一射两虎穿”(《赠宣城宇文太守兼呈崔待御》),一箭就射死了两只老虎。平时李白常常佩戴一把宝剑,因为求官屡屡失败,李白为发泄内心的不满,常常在写诗时说自己杀了许许多多的人,研究李白的不少人误认为李白是杀人犯。李白的时代有“三绝”,就是:李白的诗歌、张旭的草书、裴旻的舞剑。李白在与刘氏分手后,决定移家鲁郡兖州任城东门内,他要向裴旻学习舞剑,李白在《五月东鲁行,答汶上翁》诗中曰:“顾余不及仕,学剑来山东”,就是还没有当上任何官职,就先到山东学习舞剑。
把家迁到山东后不久,李白又与一个女子同居了,这位无名的东鲁女子还为李白生下了个儿子,李白给儿子取名“颇黎”,也就是“玻璃”,在唐代“玻璃”指的是“水晶石”,产于李白的出生地碎叶,可能李白比较怀念那里,也又可能是李白那时非常想要这些贵重的东西,所以才给儿子取这样一个名字。
五:李白的第二次婚姻。
公元742年冬天,唐玄宗要召见已经41岁的李白,李白就把前妻许氏生的两个孩子伯禽、平阳托付给同居的东鲁女子,然后单身第二次进京,唐玄宗特例步行去接见李白,让李白坐在他的七宝床上,并赐酒宴,然后封李白为诗文待诏,就是皇帝需要好的诗文时,李白要随叫随到,负责为皇帝写诗,陪皇帝玩的,没有任何的政治责任。李白的政治抱负是作宰相,这个结果让李白十分失落。
到了公元744年春,仅在京城呆了一年多的李白被迫离开,唐玄宗时期即是封建时代的鼎盛时期,也是唐代由强转衰的时期,唐玄宗前期任用一大批有才能的朝臣为宰相来治国,如:姚崇、宋璟、张九龄等。后来他罢免了张九龄的宰相职务,开始任用奸臣李林甫为宰相,并长达16年之久,后又重用不学无术的奸相杨国忠,在军事上,重用只会跳一种奇特舞的、目不识丁的、体重达300公斤重的安禄山,像李白、杜甫、高适、王昌龄、王之涣、王维等饱读诗书人才被闲置一边,不受重用,他们把远大的抱负寄托在诗歌创作中,他们吃酒以自我麻醉,他们创造了中国诗歌史上最辉煌的时代,而唐王朝也因此步入衰颓。
唐玄宗以“诏许还山”为名,还送给李白一大笔钱财,同年3月,李白由商州东下,漫游梁宋、齐鲁,还与杜甫、高适同游,还是在这一年,李白在梁苑(今天河南的开封市)游历时,又一次结婚了,对方依然是宰相的孙女,李白仍然是“入赘”的方式结的婚。自己作不了宰相,就娶宰相的家的女子为妻,这也是一件十分光彩的事情,可以满足虚荣心极强的李白。
但这一次李白娶的是一代奸相宗楚客的孙女,但李白不在乎这些,宗楚客先后依靠武则天、武三思(武则天的娘家侄子)、韦后(武则天的儿子,唐中宗的皇后)的势力曾经三次作宰相,后来,韦后谋害了中宗,李隆基(也就是后来的唐玄宗)起兵把韦后杀死,宗楚客也因故被处死,但是,不久朝廷又为宗家恢复名誉。当时,李白是“空名动京师”,而宗家则是“失势去西秦”。
但是,有一点我必须在这里强调一下,李白的两次结婚都是不受当时的法律保护的,《诗经》中曰:“娶妻如何,匪媒不得”。就是结婚这事,必须先有媒人说合。《礼记》中曰:“婚礼者,礼之本也。”在中国从先秦开始就制订了各种有关婚礼的仪制,后代一直沿用,李白的两次婚姻都是在远离家乡的情况下完成的,他不可能先征求父母的意见,后又找媒人说合,因为他举目无亲。李白的婚礼更不可能按程序进行,他客居它乡,孑然一身,谁去帮他完成这些繁杂的程序哪!在《唐律》中对此有明文规定,可以说李白的两次婚姻并不受唐代法律的保护,他仅仅是举行了简单的婚礼。
李白与宗氏结婚后共同生活了8年,宗氏没有给李白留下子嗣,而且结婚后,李白前妻许氏生的一男一女也只能与先前同居的东鲁女子一起生活。“安史之乱”爆发后,李白与宗氏逃难到了庐山,后来,永王李璘造反请李白出山,李白见又有了政治的机遇,就同意了李璘的请求,不久,永王的叛乱被朝廷平息,李白遭到流放夜郎,宗氏与弟弟宗璟亲自到今天江西九江的江边为李白送行,可见李白与宗氏感情颇深。从此,李白再也没有见到过宗氏。在流亡途中,李白被特赦。
李白比起杜甫来要幸运的多,杜甫比李白小11岁,李白活着的时候他的诗歌已经名满华夏,而杜甫的诗歌不符合当时的主旋律,在唐代人编的所有的诗集中竟然找不到杜甫的一首诗歌,杜甫的诗歌直到宋代才被欧阳修大加赞赏,杜甫穷困一生,他只找了一位比他小十多岁的女子为妻,这种行为被后人赞赏,明代人封杜甫为“诗圣”,而李白活着的时候就是公认的“诗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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