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型路口,左转弯与直行车相撞,责任怎样划分
对向行驶,左转直行同时亮绿灯,左转要打左转灯,且行使到路中心点处才可左转,对向直行车先行,但双方均不要超速,若无外界关系介入,一般为他全责,但是各地有些政策法规有时偏向左转弯,这个在所难免。
在交通信号灯或者信号灯停止使用的时间,通过十字路口机动车双方都直行的情况下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应该让行的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之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
(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
第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第二项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二十五条 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
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
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以上内容参考: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