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皇岛首套房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
根据秦皇岛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 (含6个月) 以上,个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 (含6个月) 以上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
(二)有固定的职业、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家庭收入按下列方式计算:
1、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收入为夫妻双方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之和;
2、借款人欠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的不予贷款,配偶欠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或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计算家庭收入时只认可借款人收入;
3、配偶是现役军人的,视同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职工;
4、每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5、每个家庭要预留不低于1000元的生活保障金。
(三)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抵押、质押;
(四)具有符合条件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五)已交付符合规定比例的购房首付款;
(六)贷款人规定的其它条件。
每个家庭只能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程序】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公积金中心或公积金管理部收到符合要求的借款申请资料后,按照规定程序和个人住房贷款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的资格、资信进行审查。
公积金中心或公积金管理部应在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借款人,不准予贷款的,应说明理由。
购房职工已付清全部房款的,公积金中心或公积金管理部不再受理其贷款申请。
有不良信用记录或不具备还款条件的,公积金中心或公积金管理部有权拒绝为其贷款。
借款人借款资料全部审查合格后,由公积金中心委托合作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将委托贷款资金划转到受托银行。
2018-08-30 · 提供北京地区五星级贷款服务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首付款证明;
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6.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