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用等式的性质解方程
2个回答
展开全部
解方程的依据,严格来说,应该是方程同解定理。但由于中小学数学的理论要求不高,再说陈述等式的第二条性质时,只要指出等式两边都乘或除以同一个不等于零的数,这两条等式的基本性质就可以做为同解定理来使用。所以,多年以来,即使是中学数学教材,也大多采用等式的基本性质作为解方程的依据。这样处理可以避开“同解方程”等概念,减少教学的麻烦。
过去,在小学教学解方程,依据的是四则运算之间的关系,如“加数=和-另一个加数”,“因数=积/另一个因数”,等等。由于这些关系小学生在学习加减、乘除时,早就不断的有所感知,积累了比较丰富的感性经验,所以到了小学高年级加以概括就显的水到渠成,运用这些关系解未知数只出现在等式一边的简易方程也比较自然。
但是,这种“算术”的解方程思路毕竟走不了多远,一到中学就被彻底抛弃,取而代之的是等式的基本性质。而且小学依据四则运算关系解方程教得越多,练得越巩固,初中方程教学负迁移就越明显,入门障碍就越大。当然,负迁移的程度也取决于初中数学教师的教学策略与教学艺术,但在整体上存在负迁移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过去,在小学教学解方程,依据的是四则运算之间的关系,如“加数=和-另一个加数”,“因数=积/另一个因数”,等等。由于这些关系小学生在学习加减、乘除时,早就不断的有所感知,积累了比较丰富的感性经验,所以到了小学高年级加以概括就显的水到渠成,运用这些关系解未知数只出现在等式一边的简易方程也比较自然。
但是,这种“算术”的解方程思路毕竟走不了多远,一到中学就被彻底抛弃,取而代之的是等式的基本性质。而且小学依据四则运算关系解方程教得越多,练得越巩固,初中方程教学负迁移就越明显,入门障碍就越大。当然,负迁移的程度也取决于初中数学教师的教学策略与教学艺术,但在整体上存在负迁移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