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办理居住证需要多长时间
如果您是首次申办,公安机关会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发放;如果您是补办或者重新申办,公安机关会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
拓展资料
居住证办理时限(必须依《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之规定居住满半年以上):经审核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公安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发《居住证》。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发的,可延长至30日。申领人领取《居住证》时,需持《居住证受理回执单》、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办理居住证需准备的资料有:
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居住证的时候么,身份证是一个必要要准备的证件。所以,一定要有身份证。不然居住证就没法正常办理了。
一寸的个人照片不能少,一般都要准备3-4张。
数码回执照。 办理居住证的时候,是要到正规的数码照相馆去办理数码回执的。现在的照相馆老板都很精明,只要你说办理居住证需要照个相什么的,他们立即就懂了。
居住证申请表格。 一般情况下,申请居住证时,政府部门是会要求你填写一个申请表的,上面会有很多你得基本信息和其他的,只要如实填写就可以了。
办理深圳居住证需要看申请人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同时符合合法稳定居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两个条件(最快需要1年时间):
非深户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非深户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且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已在我市办理居住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引进人才,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高层次专业人才。我市高层次人才资质过期后,仍可以此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
海外高层次人才;
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的留学回国人员;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此种情况需要先到市人社局认证学历后再申请办理居住证);
具有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共包括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四类。
三、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且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
一、办结时间
法定办结时间: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5个工作日
二、深圳居住证办结条件
符合以下三种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办理:
(一)同时符合合法稳定居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两个条件:
1、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2、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且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已在我市办理居住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引进人才,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1)高层次专业人才。我市高层次人才资质过期后,仍可以此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
(2)海外高层次人才;
(3)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的留学回国人员;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此种情况需要先到市人社局认证学历后再申请办理居住证);
(5)具有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共包括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四类。特别提醒:即使具有以上技能等级或在我市进行过技能测试,但持有是外市或国家颁布的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目前还不能以“引进人才”为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
(三)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且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
三、新居住证代办流程
1、用人单位、学校代办居住证及签注的,应当先行到所在地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居住证代办账号,提交有关申办材料,材料齐备的,受理点开通居住证代办账号。
2、用人单位、学校代办居住证的,使用居住证代办账号登陆网上服务平台,通过身份证读卡器读取身份信息,提交系统初核。符合办证条件的,组织核对个人信息,打印申请表由申领人签名确认后提交系统,系统出具代办受理回执。用人单位、学校凭代办受理回执和经申领人签名确认的申请表,到受理点领取代办的居住证。
3、用人单位和学校代办签注的,使用居住证代办账号登陆网上服务平台,按系统要求填报持证人有关信息,申请材料完备并提交成功的,系统出具代办受理回执。
一、办结时间
法定办结时间: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5个工作日
二、深圳居住证办结条件
符合以下三种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办理:
(一)同时符合合法稳定居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两个条件:
1、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2、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且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已在我市办理居住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引进人才,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1)高层次专业人才。我市高层次人才资质过期后,仍可以此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
(2)海外高层次人才;
(3)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的留学回国人员;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此种情况需要先到市人社局认证学历后再申请办理居住证);
(5)具有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共包括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四类。特别提醒:即使具有以上技能等级或在我市进行过技能测试,但持有是外市或国家颁布的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目前还不能以“引进人才”为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
(三)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且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
三、新居住证代办流程
1、用人单位、学校代办居住证及签注的,应当先行到所在地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居住证代办账号,提交有关申办材料,材料齐备的,受理点开通居住证代办账号。
2、用人单位、学校代办居住证的,使用居住证代办账号登陆网上服务平台,通过身份证读卡器读取身份信息,提交系统初核。符合办证条件的,组织核对个人信息,打印申请表由申领人签名确认后提交系统,系统出具代办受理回执。用人单位、学校凭代办受理回执和经申领人签名确认的申请表,到受理点领取代办的居住证。
3、用人单位和学校代办签注的,使用居住证代办账号登陆网上服务平台,按系统要求填报持证人有关信息,申请材料完备并提交成功的,系统出具代办受理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