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四(即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挂科后要在十日后才能再预约。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四十四条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五十一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严格按照考试内容和评判标准组织实施考试工作,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十五条 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应当在考试员监督下,使用全国统一的计算机考试系统进行考试。对申请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可以使用由计算机考试系统生成的纸质试卷进行考试。
第五十七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计算机管理系统随机分配考试员、考试场地或者考试路线。
考试前,考试员应当检查考试设施、考试系统、音视频监控系统等设备,确认正常运行。
考试后,应当断开考试场地计算机管理系统与车辆管理所的专用网络联接。
参考资料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目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