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居住证可以异地办理护照吗?
可以。办理护照不需要居住证,没有居住证也可以办理护照。办理护照所需材料如下: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16周岁的居民携带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能证明监护关系材料的原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并由其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未满十六岁小孩办理护照需要用品如下:
1、小孩到场。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第一页盖有章的复印件。
3、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扩展资料
办理护照的基本要求:
1、再次出国人员借用老护照须凭出国任务批件、出国人员批件和派遣部门介绍信。
2、持一次有效因公普通护照的人员回国后,护照即失效。持多次有效护照的人员回国后,应将护照缴回原发照机关统一保管。领照后因故未出国者,也应将护照交回原发照机关。
3、经办人和持照人在领取护照时,应认真核对护照上的姓名、性别、出生 地等,并检查一下汉语拼音是否正确,钢印、发照机关印章、签署是否齐全。持照人应用钢笔在护照持照人签名栏签名。如护照上的姓名有误,则暂不签名,向发照机关报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护照
没有《居住证》可以异地办理护照,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非本地户籍居民省内就近办理普通《护照》
办理材料
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满一年(含)以上的《居住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
申请人的《居民户口薄》
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本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备案的其他申请材料
二、非本省户籍居民跨省异地办理普通《护照》
(1) 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的配偶、未满 16 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办理材料
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双方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无需居住证
(2)本市户籍的就业和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 16 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办理材料
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就业人员另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就学人员另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上述人员的配偶、子女另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 6 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如其《居民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属关系,则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3) 年龄在 60 周岁(含)以上,且在非户籍地居住 6 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办理材料
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 6 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
允许 60 周岁(含)以上老人通过网上预约异地办理普通护照
以上内容来源于:
目前户籍地办理护照只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原件收复印件)、3个月以内合格的免冠护照相片即可(有的地方提供免费照相服务)。
在非户籍地办理护照的就要居住证;目前我国为贯彻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居民同等的出入境权益,公安部决定自2016年4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县级以上城市,施行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的便民利民措施,4月1日起,居住证持有人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向居住地的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深圳一年多次“个人旅游”签注除外)以及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台定居除外),其他申请材料与当地户籍居民一致。
1、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提交材料: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双方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2、非本市户籍的就业和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提交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就业人员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就学人员还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上述人员的配偶、子女还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如其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属关系,则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