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厂家生产的同一产品用不同品牌不同商标去销售,这在什么法律上有什么规定,允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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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同一产品可以使用两个以上商标。
《商标法》第四条规定: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商品(或服务)商标注册。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
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也就是说《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对同一件商品使用两个以上的注册商标并没有作出不允许的禁止性规定。因此,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并且这种使用不违反商标法的立法精神,就应该是允许的。
ps:你使用的商标小类必须有包含你产品!
《商标法》第四条规定: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商品(或服务)商标注册。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
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也就是说《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对同一件商品使用两个以上的注册商标并没有作出不允许的禁止性规定。因此,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并且这种使用不违反商标法的立法精神,就应该是允许的。
ps:你使用的商标小类必须有包含你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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