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加班费需要什么证据
根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对于主张加班费的劳动争议,劳动者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劳动者在平时加班过程中,就应当搜集与保留相应的证据。否则,在维权时会出现因举证不力而维权受阻的不利局面。
劳动者举证,证明加班时间和加班事实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劳动者在工作与劳动过程中就应当有意识的搜集与保留这些证据。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
第九条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以上就是我对举证加班的主要证据是什么的回答。
要看具体举证什么问题:是员工要求加班费多了?还是老板给少了或没给?根据涉及的具体问题收集提供证据。凡是可以证明与本案有关并对当事人有利的事实依据,都可以作为证据。
《民诉法》规定的证据范围: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主张加班费却没有证据,应该如何举证?如何去索要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