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有法律问题想请教一下呢!是因为追债导致对方心脏病发的法律责任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对方欠债不还,躲起来了,我准备找人去他父母家里交涉,让他们催促他儿子还钱,并在他父母居住的小区里贴大字报、拉横幅,谴责声讨他儿子欠债不还的事实!但在以前别人...
事情是这样的,对方欠债不还,躲起来了,我准备找人去他父母家里交涉,让他们催促他儿子还钱,并在他父母居住的小区里贴大字报、拉横幅,谴责声讨他儿子欠债不还的事实!但在以前别人去他父母家讨债时,他母亲说她有心脏病,不能刺激!现在我担心,我找的人去交涉的时候,尽管我们保持克制,不跟她吵架,也不动手打人,但是有可能会因为我们向众人揭露他儿子欠债不还的事实时,她会受刺激,真的心脏病发了!因为他父母是社会名人,很重视自己的社会身份!
问题:如果她母亲的真心脏病发了,我们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民事还是刑事?适用那些法律规定? 展开
问题:如果她母亲的真心脏病发了,我们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民事还是刑事?适用那些法律规定? 展开
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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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如果病发是要承担侵权责任的,至于是刑事还是民事,要看最后其母亲的病情而言。
理由:行为上(客观上):这种心脏病的病发是由于你的行为而导致发生的,如果当时没有你的这种行为,心脏病就不会病发,也就是说你的行为是导致病发的唯一且必要诱导因素(注意是诱导非直接)。另外,主观上,你对他的病是知情,也就是对这种结果是可以预料可以防范的,也可以推断你并非是过失所致。最后,结果上,心脏病的病发使得他母亲的身体受到的损害的结果。
因此,从犯罪的构成而言,如果发生你假设的情况,你是构成的侵权责任的,侵害的是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生命健康权】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至于要赔偿多少,是承担相应责任,一般在30%一下。
理由:行为上(客观上):这种心脏病的病发是由于你的行为而导致发生的,如果当时没有你的这种行为,心脏病就不会病发,也就是说你的行为是导致病发的唯一且必要诱导因素(注意是诱导非直接)。另外,主观上,你对他的病是知情,也就是对这种结果是可以预料可以防范的,也可以推断你并非是过失所致。最后,结果上,心脏病的病发使得他母亲的身体受到的损害的结果。
因此,从犯罪的构成而言,如果发生你假设的情况,你是构成的侵权责任的,侵害的是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生命健康权】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至于要赔偿多少,是承担相应责任,一般在30%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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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身体接触,即没有身体权的侵害就没有精神损害赔偿。所以保证没有身体侵权,不必担心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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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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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经非常确切的违反法律了, 在以前别人去他父母家讨债时,他母亲说她有心脏病,不能刺激! 你已知他母亲有心脏病 发病可以预见 存在主观故意的可能 因此比有必要负法律责任 还有你张贴大字报拉横幅 损害了对方的名誉 触犯民法 建议你最好不要主动提到这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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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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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走法律途径吧,询问当地律师下,你们在小区里贴大字报、拉横幅,谴责声讨他,是不对的。侵害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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