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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后,尤其是全责方,都非常关心需要理赔对方那些项目,那么今天,我们就这个问题做一下分享。大致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财产类的损失,一类是人伤类的损失。首先关于财产类的损失,主要是对方车辆的维修费,如果对方是新车且损毁特别严重的还有可能承担车辆贬值费,如果对方车辆属于营运车辆,还需赔偿停运期间的营运损失,另外就是由事故直接造成的财产损失,例如随身携带的手机、手表之类的。其次,如果本次事故涉及到人员伤亡,还需赔偿本次事故造成的伤者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及交通费;如果伤情比较严重,涉及到伤残,那么在之前的基础上还需按照伤残等级另外赔偿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后续治疗费、整容费、康复费及住宿费。如果事故造成对方当场死亡,则需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及处理本次事故家属产生的误工费、交通费等;如果是抢救后死亡的,那需要在前述的基础上,增加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索赔不仅仅是由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严格说,你只和对方肇事人发生关系,保险公司怎么赔,赔哪些内容与你无关。
赔偿是本着“事实存在,持有凭证”为基础进行的,不是法定赔偿项目有哪些就可以提出主张的。
在“事实存在,持有凭证”的基础上,你可以就因事故而产生的所有直接损失进行主张,并进行协商确定。
注意是直接损失,它不包括间接损失。具体因为你没有谈自己的主张,这里无法分辨哪些属于直接损失哪些不属于。只是告诉你什么索赔才是合理合法,也只有合理合法的主张才能够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