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觉得应该离婚。结婚之前你就知道婚后会是无性婚姻吗,如果知道,那为什么还要结婚呢,我想得从两方面来分析吧。
第一,婚前你就知道这会是一段无性婚姻,因为你丈夫是同志,跟你结婚只是为了掩饰同志的身份让家人放心,而你恰好看上了同志丈夫的条件,大家各取所需,他给你丰富的物质生活,你为他掩饰同志的事实,既然婚前就达成了的协议,为什么婚后又觉得过不下去想离婚了呢,原因是你不再满足于物质,而想要更多,所以这样的情况,我觉得你要离婚的话,还是要好好考量一下的。
第二,是你丈夫有男科隐疾,婚前你并不知情,结婚后才知道,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还是离婚吧,毕竟守活寡是很痛苦的,年轻还好,到了三四十岁,真的很难受,所以趁年轻,离了或许美好的未来就在下一个路口遇到呢!
以唯物主义的爱情观来看待这种无性婚姻,就是最不道德的婚姻。也可以说不叫婚姻了,婚姻的内涵原意已经完全丢失。爱情或婚姻无性是极其可怜人生悲剧。人类最美妙美好的生活就是相爱的人性的坦然释放和独享。
人类的性不仅仅是传宗接代那样筒单,性爱里包含着无尽的爱,诠释着人生的幸福美满和谐。既然是无性的婚姻,理当速速离婚,青春时光一去不复返,一旦人老眼花就来不及了。
而且我觉得既然能提出这个问题,那就是自己有性的需求,和对孩子的渴望。婚姻的三大基础为 一定的经济基础 性和谐 和感情 。性生活无疑是婚姻生活很重要的,性生活不和谐就会影响感情,提出这个问题的人应该就考虑离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