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上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杭州上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2015-08-21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溪望路海创园人才公寓2-8-2。
杭州上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30110352453652M,企业法人徐虹,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杭州上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服务: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市场调查,经济信息咨询(除证券、期货),商务信息咨询(除证券、期货及商品中介),财务咨询(除代理记账),企业管理咨询,婚庆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策划,企业形象设计,房地产营销策划,房地产信息咨询,房产中介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除演出及演出中介),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汽车租赁,品牌管理,汽车充电服务,房屋租赁,房屋买卖,市场经营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成果转让:计算机软硬件、汽车充电系统及设备、节能与能源管理系统及设备、车载充电与车载电子设备、新能源发电及储能系统及设备;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除网络和新闻媒体);批发、零售:办公用品、文化用品、工艺美术品、初级食用农产品(除食品、药品);电动汽车采购、销售、租赁服务;销售、上门安装:节能设备、汽车充电设备、新能源设备、电子设备;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杭州上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外投资4家公司,具有1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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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份“租赁合同”名为“租赁”,但却规定“业主”要向上尚新公司交“定金”及“首期租金”(口头讲“是首付款”)十几万至几十万不等,此后10年期间,“业主”每月还要向其交付“租金”几千元;同时尚泽公司的“预约租赁合同”规定尚泽公司向“业主”支付的租金却低于“业主”向上尚新公司支付的租金,且头两年内尚泽公司将该“租金”直接支付给上尚新公司,并不付给“业主”。总账算下来,“业主”这个“二房东”支付给上尚新公司的“租金”总额要大大高于尚泽公司这个“三房东”名义上应付给“业主”的“租金”。“业主”除了交钱,并不实际控制房屋,其中几十户“业主”向街道、向住建部门、向公安机关投诉上尚新公司,均暂无无处理结果,目前也没有处理结果的预期。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虽然有这些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但相关部门却对广大锦绣时代中心“业主”的投诉泥牛入海无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