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中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有啥区别呀?
主要区别: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是指在机关中履行规划、咨询、决策、组织、指挥、协调、监督等综合管理以及内部管理职责的公务员。
行政执法类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对行政相对人直接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职责的公务员,其职责具有执行性、强制性。
针对公务员范围的各种不同意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反复研究认为,干部管理制度正处在改革过程中,公务员的范围需要同民主政治发展进程相适应。
同我国现阶段干部管理体制相符合,公务员法草案的规定符合实际情况,建议维持草案规定的范围;同时,建议对关于公务员定义的表述作修改完善,以符合所要规范的公务员范围。
公务员的概念有大有小,范围不尽一致,大致说来有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小范围的。
公务员仅指中央政府中非选举产生和非政治任命的事务官,不包括由选举或政治任命产生的内阁成员及各部政务次官、政治秘书等政务官。
这种范围同国家公务员法规的适用范围相一致,英国及许多英联邦国家基本属于此类。在英国,公务员是指那些不与内阁共进退,经过公开考试择优录用,没有过失可以长期任职的文职人员。
第二种是中等范围的。
中央政府的所有公职人员,包括政务官与事务官都称为公务员,但适用于国家公务员法规的只是事务官。美国基本属于此类。美国把公务员称为“政府雇员”,“政府雇员”是范围很广的一种称谓,它包括了除军事人员以外的所有政府雇员。
第三种是大范围的。
把从中央到地方政府机关的公职人员、国会除议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审判官、检察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统称为公务员,并由“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之别,有“特别职”与“一般职”之分。
2006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公务员法》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将公务员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三类。
其中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是机关中履行综合管理以及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在公务员总数量中所占比例最大。
在政府机构中从事规划、咨询、决策、组织、指挥、协调、监督等内部管理工作,并为政府工作指明方向,发挥着核心作用,在公务员整体结构中居主导地位,享有决定权。
行政执法类职位,指行政机关中直接履行监管、处罚、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的职位。这是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本质特征。
与政府机关的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职位相比,行政执法类职位具有下列特点:一是纯粹的执行性。只有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权,而无解释权,不具有研究、制定法律、法规、政策的职责。这一点与综合管理类职位的区别尤为明显。
二是现场强制性。依照法律、法规现场直接对具体的管理对象进行监管、处罚、强制和稽查。行政执法类职位主要集中在公安、海关、税务、工商、质检、药监、环保等政府部门,且只存在于这些政府部门中的基层单位。
扩展资料:
公务员培训必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重大任务。
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高质量培训公务员、高水平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体现不同类别、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公务员能力素质需要,着力增强时代性、针对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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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就是职务序列不同:行政执法类按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序列进行管理,分为督办、高级主办、主办、行政执法员;综合管理类按照公务员法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进行管理。
公务员中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有啥区别呀?
推荐于2017-11-10
综合管理类比较侧重于管理,宏观的,大体的。
行政执法类就是比较具体,比较专业的。
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的报考程序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