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回答
展开全部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规定,对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iPad、iPhone4都属于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之一。按照海关公布的个人物品完税价格表,iPad属于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每台的完税价格为5000元,税率为20%,即每台需缴纳税款1000元;iPhone4属于手持移动电话,每台的完税价格为1500元,税率10%,即每台需缴纳150元税款。
对于邮寄进口的iPhone,如果仅为一台,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前述规定办理(即每台需缴纳150元税款)。如超出上述合理数量范围,则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iPad、iPhone4都属于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之一。按照海关公布的个人物品完税价格表,iPad属于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每台的完税价格为5000元,税率为20%,即每台需缴纳税款1000元;iPhone4属于手持移动电话,每台的完税价格为1500元,税率10%,即每台需缴纳150元税款。
对于邮寄进口的iPhone,如果仅为一台,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前述规定办理(即每台需缴纳150元税款)。如超出上述合理数量范围,则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2013-11-20
展开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令[2003]0392)第六十一条规定:海关应当按照《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及海关总署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对进境物品进行归类、确定完税价格和确定适用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对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及免税额的公告》(1994年11月21日)中规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允许进出境的限值为RMB800元,免税额为RMB400元;寄自或寄往上述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每次允许进出境的限值为RMB1000元,免税额为RMB500元。个人物品的税率及完税价格应按照《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7]第25号)确定。也就是说你的超过了500就要纳税不过我记的EMS有门对门服务 把物品当个人物件(不当购买的商品)是不需要纳税的如果你通过美国的购物网站就是要纳税了当然最好的办法是让人带回来 就不要纳税了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2013-11-20
展开全部
500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2013-11-20
展开全部
你拿回来用得到不哦 ?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