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关于养蜜蜂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文书?
我一个朋友是个人饲养蜜蜂的,请问有没有相关保护其个人权益的法律法规?曾经发生过蜂场被抢劫的事件,所以想具体了解一下,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还有就是,在外地养蜜蜂,遭遇歹徒夜...
我一个朋友是个人饲养蜜蜂的,请问有没有相关保护其个人权益的法律法规?曾经发生过蜂场被抢劫的事件,所以想具体了解一下,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还有就是,在外地养蜜蜂,遭遇歹徒夜里5,6个人的团伙,进帐篷抢走蜂蜜,算不算他们入室抢劫???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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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养蜂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全文)
我国是世界养蜂大国,养蜂数量和蜂产品产量多年来一直稳居世界首位。养蜂业的稳定发展对于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作物产量和维护生态平衡都具有重要意义。为促进养蜂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结合生产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概况
(一)主要成就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养蜂业经历了快速发展、巩固提高和稳步增长三个阶段。进入新世纪后,我国蜂群数量、蜂产品产量稳定增长,养蜂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单产水平和蜂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养蜂业继续保持稳定发展态势。
1.养蜂生产总体保持稳定发展。我国养蜂生产在20世纪70-80年代发展较快,处于快速上升阶段,1988年全国蜂群数量达到780万群。之后进入了10多年的调整巩固期,2000年全国蜂群数量下降到680万群。近年来,我国养蜂生产开始稳步回升,2009年全国蜂群数量达到820万群,蜂蜜产量上升到40万吨,蜂王浆和蜂花粉产量均超过4000吨,蜂胶350多吨,养蜂业总产值达40多亿元。
2.标准化饲养和区域化发展进程加快。各地不断创新蜜蜂饲养方式,更新养蜂机具,加快生产科技推广,加强疫病防控,养蜂业标准化规模饲养发展很快。全国蜂群平均单产由1999年的31kg增加到2009年的48kg。浙江、四川、湖北等传统养蜂大省的饲养优势得到进一步加强,浙江省养蜂业产值在全省畜牧业中居第三位。黑龙江、吉林等新兴养蜂基地迅速崛起,蜂群饲养数量和蜂产品产量大幅增加。
3.蜂产品加工能力和出口数量大幅提升。近十几年来,我国蜂产品加工逐渐摆脱传统的作坊生产模式,工厂化、标准化生产加工水平不断提高,市场开拓能力明显增强。蜂蜜、蜂王浆等传统产品加工稳步发展,蜂花粉、蜂胶等新产品不断推出,蜂产品花色品种和数量日益丰富。全国涌现出一批出口产值超亿元的企业,2009年,我国出口蜂产品金额超过10亿元,比1999年增长80.3%。
4.养蜂业带动农民增收和农作物增产作用进一步增强。养蜂业具有投资小、见效快、回报率高的特点,按照一个家庭蜂场饲养100群蜂,正常年份每群蜂纯收入约300元计算,每户年收入可达3万元,带动农民增收作用明显。目前蜜蜂授粉业发展正呈方兴未艾之势,北京、浙江的设施农业授粉,内蒙古的向日葵授粉,广东、福建的荔枝、龙眼授粉等已初具规模。通过蜜蜂授粉,使油菜、棉花、油葵、草莓、苹果、白莲等农作物产量大幅增加,品质显著改善。据测算,全国每年通过授粉使农作物增产产值达500亿元。
在养蜂业的发展进程中,各地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概括起来主要有:以国内外市场需求为导向,重点加强国内蜂产品市场开拓,不断扩大消费市场;以蜂产品质量安全为保障,重点加强标准化生产管理,不断提高质量安全水平;以产业化发展为突破,重点加强行业组织建设,不断探索创新养殖加工环节的利益联结机制。
(二)存在问题
我国是世界第一养蜂大国,但不是养蜂强国,养蜂业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一是标准化规模生产程度低。我国养蜂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蜂场规模小,蜜蜂良种化程度不高,蜂螨、白垩病、中蜂囊状幼虫病和爬蜂综合征等疫病还比较突出,蜂群健康状况、蜜蜂育种以及机械化生产水平与国外相比差距较大,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能力弱。二是蜜蜂授粉增产的意识不强。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国内对蜜蜂授粉的重要性认识还不足,宣传力度不够,专业性授粉蜂群数量较少,养蜂为农作物授粉增产技术普及率不高。目前,粮食、果树、蔬菜等农作物流蜜期喷洒的部分农药对蜜蜂毒性较大,由于蜂农不了解农药使用情况,造成蜜蜂大批死亡,给养蜂业造成较大损失。三是蜂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高。部分蜂药使用不规范,蜂产品质量和检测检验标准还不完善,市场监管较为薄弱;加工企业总体生产技术水平落后,个别企业还存在追求数量、不重质量的问题。四是养蜂业组织化程度低。近年来,部分地方养蜂管理机构逐渐弱化,养蜂行业组织发展还比较滞后,技术推广、维权服务、产销衔接等职能还没有充分发挥,养蜂者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此外,养蜂条件艰苦、设施落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年轻人不愿从事养蜂业,养蜂人员老龄化现象凸显。
(三)养蜂业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应当看到,我国养蜂业从业人员众多,蜜源植物丰富,蜜蜂授粉和蜂产品市场消费量巨大,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1.市场消费方面。2009年我
国人均蜂产品消费量为0.3kg,部分城市居民和大多数农村居民基本上还没有消费蜂产品。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对蜂产品保健功效认识的不断加深,人均蜂产品消费量将继续呈增长趋势,消费需求增长空间很大。
按照2000年至2009年蜂产品消费年均增长4%推算,2015年人均蜂产品潜在消费量将达到0.35kg,届时按照全国人口14亿计算,则需要50万吨蜂产品,蜂产品生产量需要在目前的基础上增加30%。近年来,我国蜂产品出口数量增长缓慢,但贸易额增加较快,今后一个时期将继续保持这种趋势。随着国内需求不断增长,蜂产品生产增加部分主要销往国内市场。
2.蜜源植物承载量方面。目前,我国饲养的蜜蜂70%为西蜂,30%为中蜂。平原地区(农区)以饲养西蜂为主,山区(林区)则以饲养中蜂为主。到2015年,按照每群蜂生产50kg优质蜂蜜计算,生产50万吨蜂蜜需要饲养1000万群左右的蜜蜂。据国家统计局及国家林业局统计,2008年我国主要的农业类蜜源植物约为28.5万平方公里,林业区经济林种植面积约为20.2万平方公里,理论可承载5000万群蜜蜂,即使实际利用率按照30%计算,我国现有的蜜源植物也完全能够承载1000万群以上的蜜蜂。
3.蜜蜂授粉方面。蜜蜂为农作物授粉可以显著提高农作物产量和品质。目前我国蜜蜂授粉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发展还远不能满足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今后将蜜蜂授粉作为商品化、专业化的产业,建立健全蜜蜂授粉配套服务体系,提高农作物产量,增加农业效益,促进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潜力巨大。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市场为导向,加强政策扶持,着力改善养蜂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转变养蜂业发展方式,优化区域布局,大力推进养蜂业的标准化、规模化、优质化和产业化,坚持发展养蜂生产和推进农作物授粉并举,加快推动蜜蜂授粉产业发展;以国家蜂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为抓手,加强蜂产业关键技术研究,提升科研自主创新能力,稳步提高蜂产品生产技术水平和质量安全平,积极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生态增效,努力实现养蜂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协调,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推动发展养蜂生产和促进农业增产、生态保护的良性互动,强化养蜂为农作物授粉增产的功能。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制中的基础性作用,大力引导资金、技术、人才投入产业;加大政策扶持,强化对行业发展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健全相关法规与标准,营造养蜂业发展良好的外部环境。坚持质量至上,推广先进适用饲养技术,严格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监督管理,落实各环节的质量负责制度,提高蜂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发展目标
蜂产品生产能力稳步提高。到2015年,全国养蜂数量达到1000万群,其中西蜂650万群,中蜂350万群。在提高质量的前提下,稳步增加产量,力争蜂蜜产量达到50万吨。
生产方式转变取得显著进展。到2015年,年饲养100群蜜蜂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户)和专业合作组织比重由目前的不足25%提高到50%,养蜂业机械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蜜蜂规范饲养标准得到广泛推行,危害蜂群健康的蜂螨、孢子虫病、白垩病、中蜂囊状幼虫病、爬蜂综合征等得到有效控制。
蜜蜂授粉增产技术得到大力推广。蜜蜂为农作物授粉增产技术得到普及,形成一批专业化的授粉蜂场,初步实现蜜蜂授粉产业化。
蜜蜂资源保护和种蜂生产能力明显增强。到2015年,国家级和部分省级蜜蜂资源基因库、保种场、保护区得到建设完善;种蜂场供种能力显著提高,全国优质种蜂年供应能力由目前的2万只增加到4万只。
蜂产品质量安全大幅提高。到2015年,规模养蜂场(户)基本建立养殖档案和养蜂日志,兽(蜂)药等投入品使用规范;蜂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基本建立,蜂产品质量检测评价体系和标准体系更趋完善,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蜂业产业化加快发展。到2015年,60%以上的蜂农加入专业合作组织,蜂农与企业的蜂产品产销衔接更加紧密;
行业组织在技术培训、产销衔接、信息发布、维权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发展重点
推进标准化饲养。加大蜂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投入,支持龙头企业建立标准化示范基地。推广蜜蜂饲养标准和规范,推动机械化饲养,建立养殖档案和养蜂日志,提高饲养效益,解决兽药残留超标等突出问题。推行蜜蜂强群饲养技术,切实加强疫病防控,有效降低传染病、多发病的发病率。
大力推广普及蜜蜂为农作物授粉增产技术。加大宣传力度,开展蜜蜂为农作物授粉增产示范,鼓励和发展专业化授粉蜂场,普及蜜蜂为农作物授粉增产技术,逐步提高授粉收入占养蜂总收入的比例,促进蜜蜂授粉业的产业化发展。
扶持养蜂业产业化组织化发展。发展以蜂农为基础、专业合作组织为依托、蜂产品加工企业为龙头的蜂业产业化经营方式。鼓励蜂产品加工企业通过订单收购、建立风险基金、返还利润、参股入股等多种形式,与蜂农结成稳定的产销关系、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扶持养蜂合作社、蜂业协会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发挥其在维护蜂农利益、产销衔接、技术培训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加强资源保护与利用。按照《畜牧法》和《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大对蜜蜂资源场、保护区、基因库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完善配套设施。对重点蜜蜂种质资源保护予以支持,提高资源保护能力。加强种蜂场建设,提高供种能力和质量。
完善质量标准、检测、评价体系。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修订和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加强检测和评价技术研究,完善蜂产品检测体系和质量评价体系。建立产品追溯制度,推广蜂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提高蜂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四、发展区域布局
基于养蜂生产发展实际、蜂产品加工水平、蜜源植物利用现状等,将全国养蜂业发展布局划分为华北、东北内蒙、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六个区域,确定各区域的主攻方向和2015年的发展目标。
(一)华北地区
基本情况:本区域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和山东5省(市),蜜蜂饲养技术水平较高,2009年蜂群数量为70多万群,年生产蜂蜜2.4万吨。蜜源植物主要有荆条、洋槐、枣树等,是我国优质蜂蜜的重要产区。该区域蜂产品消费市场大,加工能力强,拥有多家大型蜂产品加工企业;拥有国家级蜂业科研机构、蜂产品检测机构和蜜蜂育种、保种中心。山西省是我国蜂药研发和生产的主要基地。
主攻方向:以发展西蜂标准化规模饲养,建立和完善产品安全与标准化生产管理体系为主,兼顾华北中蜂资源的保护与利用。
建设优质洋槐蜜、枣花蜜和荆条蜜生产基地。进一步加强高效无残留的蜂药研发和生产。加大设施农业蜜蜂授粉技术的推广力度。选育和推广优质蜂种。加强对蜜蜂饲养技术、蜂产品检测技术和蜂产品质量可追溯技术的研究推广。
发展目标:稳定蜂群数量,提高蜂产品质量,规模化、集约化养蜂程度显著提高。建立一批优质洋槐蜜生产基地,建立一批蜂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和设施农业蜜蜂授粉技术示范基地。蜂药量全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检测机构对蜂产品质量的检测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东北内蒙地区
基本情况:本区域包括内蒙古、辽宁、吉林和黑龙江4省(区),2009年蜂群数量达到83万群,年生产蜂蜜3.3万吨。蜜源
植物主要有椴树、刺槐、胡枝子、向日葵、荞麦、牧草等,到本区域转地放蜂的数量较大,是我国优质椴树蜜主要的生产和出口基地。
区内有国家级蜜蜂遗传资源基因库一个、东北黑蜂国家级保护区一个、国家级蜜蜂保种场两个,是我国蜜蜂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的重要基地。
主攻方向:保护椴树等蜜源植物,加大优质蜂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力度。继续发挥种质优势,保护和利用黑蜂资源。加强长白山
中蜂保护区、种蜂扩繁场、种蜂质量监测检验中心建设。以饲养西蜂为主,加强优良蜂种的繁育和推广,实现蜜蜂饲养良种化。加大设施农业蜜蜂授粉技术的推广力度。
发展目标:在黑龙江、吉林建立椴树蜜生产基地,在辽宁建立荆条、洋槐蜜生产基地。蜂群数量以每年5%增长,至2015年达到110万群,蜂蜜产量达到5万吨。东北黑蜂等地方
蜜蜂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向日葵等农作物蜜蜂授粉技术得到普及,设施农业生产基本采用蜜蜂授粉。
(三)华东地区
基本情况:本区域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6省(市),主要以饲养西蜂为主,向外转地放蜂数量较大,2009年蜂群数量为190万群,蜂蜜产量13万吨,蜂王浆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50%以上,是我国蜂王浆主要生产和出口地区。区内蜜源资源较为丰富,主要蜜源有油菜、紫云英、荔枝、龙眼、柑橘等。本区域是我国蜜蜂饲养技术水平较高的地区之一,科研和加工力量雄厚,是我国竹木、塑料蜂具主要生产基地,蜂产品生产种类齐全。该区域种植的蜜源面积(油菜、紫云英等)随农业种植方式的改变而萎缩,但山区蜜源资源利用还不充分。
主攻方向:加强对本地中蜂资源保护和利用,建立皖赣山区、大别山区中蜂资源保护区。浙江加强优质王浆蜂种的选育。安徽、福建、江西三省的山区,以定地为主,小转地为辅发展中蜂的饲养,生产特色蜂蜜。加强蜂产品的深度开发研究,加大优质蜂具生产,加快优质蜂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大中蜂囊状幼虫病等疫病的防控技术研究力度。加大设施农业蜜蜂授粉技术的推广力度。
加强养蜂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加快蜂农风险救助机制建立,保护蜂农的合法权益。
发展目标:稳定现有西蜂数量,增加中蜂的饲养量,蜜源植物得到充分利用,产品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加大优质蜂具生产基地建设。中蜂囊状幼虫病、爬蜂综合征等疫病得到有效控制。建立一批蜂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和设施农业蜜蜂授粉技术示范基地。
(四)中南地区
基本情况:本区域包括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6省。2009年蜂群总数为190多万群,蜂蜜产量13.5万吨。区内蜜源植物丰富,河南、湖北、湖南主要有油菜、枣树、刺槐、柑橘、紫云英等;广东、广西、海南以荔枝、龙眼、山乌桕、八叶五加为主。本区域拥有年加工出口蜂蜜万吨以上的大型企业,是我国蜂蜜的重要加工和出口基地,蜂产品消费能力较强。
主攻方向:广东、广西和海南以发展中蜂为主;湖南、河南、湖北以发展西蜂为主。建立优质油菜蜜生产基地和山桂花蜜生产基地,加强优质蜂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大力支持养蜂专业合作社建设,加强对蜂农的技术培训,促进养蜂户向标准化规模饲养发展。加大对蜜源植物资源和中蜂资源的保护利用力度,建立中蜂保种场和保护区。发展特色蜂蜜生产,提高蜂产品质量。开展果树蜜蜂授粉技术推广工作。加强对中蜂囊状幼虫病的防控研究。
发展目标:稳定蜂群数量,提高蜂产品质量,建立一批特色蜂产品生产基地和蜂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主产省建成一批优质蜂产品生产基地。区内油菜、荔枝、龙眼等农作物蜜蜂授粉率达到60%以上。建立神农架国家级中蜂自然保护区。中蜂囊状幼虫病得到有效的控制。
(五)西南地区
基本情况:本区域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和西藏5省(区、市),2009年蜜蜂饲养量为230多万群,蜂蜜产量6.5万吨。这一区域除西藏之外,地理位置特殊,气候温和,蜜源植物和蜜蜂品种资源丰富,四季蜜源不断,发展中蜂、西蜂饲养都有一定的优势和条件,是我国主要的蜜蜂繁育基地和蜂蜜生产基地之一。
主攻方向:中蜂与西蜂发展并举,坝区和丘陵区以发展西蜂为主,重点推广蜜蜂规模化、标准化饲养技术,建立和完善产品安全与标准化生产管理体系。山区和深山区以发展中蜂饲养为主,利用山区蜜源优势,大力推广中蜂活框饲养技术,着力提高蜂群单产水平,增加养殖效益。加大西藏地区蜜蜂饲养技术推广力度,扩大饲养规模,增加蜂产品产量。利用蜜源优势生产具有地方特色的优质蜂产品。加强对本地中蜂资源保护和利用,以及中蜂囊状幼虫病的防控研究。
发展目标:到2015年,蜜蜂饲养量达到300万群(其中中蜂150万群),年生产蜂蜜8万吨。建立完善产品安全与标准化生产管理体系,中蜂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蜜蜂养殖效益和蜂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逐步建设成为我国的蜜蜂越冬春繁基地、养蜂生产基地、特色蜂蜜生产基地、优质蜂产品生产基地。
(六)西北地区
基本情况:本区域包括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5省(区),2009年饲养蜜蜂50万群,生产蜂蜜1.4万吨。本区域夏秋蜜源植物种植面积大,特色蜜源植物与草地植物等蜜源资源丰富。
本区域蜜源植物尚未得到充分利用,蜂群单产水平低。青海、甘肃是夏秋季转地放蜂比较集中的
区域,青海生产的蜂王浆品质优良。
主攻方向:新疆保护和发展黑蜂,加快推进规模饲养,产品以生产优质特色蜜为主。青海建设优质蜂王浆、蜂花粉生产基地。
陕西、甘肃、宁夏在发展西蜂饲养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在山区发展中蜂,建立中蜂资源保护区,扩大饲养规模,推广中蜂活框饲养技术,提高养蜂生产水平和养殖效益。加大中蜂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力度。在扶持本地养蜂发展的同时,积极做好对外来转地蜂群的接待和安置工作。
发展目标:到2015年,蜂群饲养量达到80万群,年生产蜂蜜2.5万吨。养蜂生产水平和养殖效益大幅提高,转地放蜂者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建成我国优质蜂蜜、蜂王浆、蜂花粉生产基地和蜜蜂授粉示范基地,农作物蜜蜂授粉技术得到逐步推广。
五、重点项目
(一)蜂产品基地建设
———蜂产品示范基地建设。重点依托国家蜂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培育一批标准化蜂蜜生产示范基地和蜂王浆生产示范基地。
———支持蜂农专业合作社发展。在全国发展一批示范蜂农合作社和养蜂协会,联合分散养殖户形成大规模养蜂团体,使其在维护蜂农利益、协商蜂产品收购价格、为蜂农提供服务等方面发挥作用。
———科技推广和蜂农技术培训。鼓励支持企业、行业组织和科研单位加大养蜂生产技术推广力度,重点加强对生产基地、蜂农合作社、大型养蜂场生产人员的培训。加强蜂农职业技能培训。注重山区、贫困地区、老少边远地区的养蜂知识普及。五年内,全国培训蜂农10万人次以上。
———扶持养蜂生产。结合养蜂业发展的实际,探索对蜂农、蜂业合作社的蜜蜂饲养以及养蜂机具购置等给予补贴。
(二)蜜蜂授粉增产技术体系建设
———建设蜜蜂授粉示范基地。重点依托国家蜂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在全国建立一批蜜蜂授粉示范基地,探索政府蜜蜂授粉补贴政策,加快普及绿色植保技术,加强宣传与普及蜜蜂为农作物授粉增产技术,带动蜜蜂授粉产业的发展。
———建立蜜蜂授粉技术研究与推广体系。建立蜜蜂授粉技术研究推广中心,支持有关单位开展蜜蜂为农作物授粉增产机理及技术的研究推广。
(三)蜜蜂资源保护与种蜂良种繁育
蜜蜂种质资源保护。建设中蜂等资源场15个,保护区8个,完善“国家蜜蜂遗传资源保护中心”,完善资源基因库2个,并建立相应的遗传资源动态监测系统。
蜜蜂新品种培育。建设蜜蜂育种中心,培育5个蜜蜂新品种(系)。
蜜蜂遗传改良和良种繁育。在养蜂大省和种源基础较好的省份改扩建种蜂场10个。
种蜂质量监测。新建蜜蜂种质鉴定中心,建设蜜蜂良种数据库,收集、分析、发布全国优良蜂种信息。
(四)蜂病防控
蜂药研制。研制推广一批高效无残留的杀螨、抗菌蜂药。
加强疫病防控。研究推广蜂病防控技术和实验室及现场快速诊断技术,提高蜜蜂疾病的诊断准确率。强化蜂场日常卫生防疫管理和蜂群保健,加强蜂螨、白垩病、蜜蜂孢子虫病、中蜂囊状幼虫病和爬蜂综合征等危害严重的疫病的防控。
加强蜂药使用管理。加强蜂药等投入品使用指导与管理,规范使用时期和剂量,严格执行休药期。
(五)蜂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
质量检测体系建设。继续加强农业部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建设,将各地蜂产品质量检测功能纳入各地综合质检体系,完善质量检测体系运行机制,提高检测能力。鼓励加工企业和合作组织加强蜂产品质量检测能力建设。
检测和评价技术研究。开展蜂产品真实性检测和评价技术研究、蜂蜜类别区分技术研究、污染物检测和评价技术研究、快速检测技术研究。
蜂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与风险评估。加大蜂产品质量检测投入,加强蜂药等投入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验,实施例行检测、应急检测和风险评估,及时掌握我国蜂产品质量安全现状。研究适合我国蜂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评估方法,实施危机预警报告制度。
完善蜂产品标准体系。及时修订完善蜜蜂饲养、蜂病防治、蜂产品生产、蜂产品检测、授粉利用等标准,建立健全蜂业标准体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大对养蜂业发展的支持与保护。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蜂药生产、销售、使用等管理,建立和健全规模蜂场备案与养殖档案制度,规范蜜蜂检疫行为。探索建立养蜂主产区成熟蜜生产补贴和政策性保险政策,提高养殖积极性,降低养殖风险。推动出台蜜源植物保护利用政策,探索有偿授粉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在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还草项目中支持蜜源植物种植。
(二)保护蜂农合法权益。逐步推行蜂产品优质优价,完善企业与养殖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在转地放蜂集中地区,配合有关部门,妥善解决治安、收费、蜂产品销售、蜜蜂农药中毒、人蜂安全等问题,保护蜂农的人身权益和经济利益。鼓励和支持农户在粮食、果树、蔬菜等农作物流蜜期采用绿色防控技术,喷洒对蜜蜂低毒的农药。加快推行农药喷洒事先告知制度,探索建立种植农户和蜂农间的信息沟通渠道和机制。积极支持建立养蜂业风险救助金制度,不断增强蜂农抵御风险灾害能力。
(三)加快科技研发与应用步伐。建立产学研密切结合的技术支撑体系,加快养蜂和蜜蜂授粉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普及。加大对新型养蜂机具、新蜂药、新技术、新产品等研发的支持,加强养蜂生产者与加工企业和科研院校的联结,切实搞好蜂农科技培训,通过举办现场会、培训班等形式,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地培训蜂农,提高养蜂管理技术水平。
(四)积极开拓蜂产品消费市场。普及蜂产品知识,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消费咨询,对违规企业及时曝光,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适应市场需求,丰富蜂产品花色品种,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居民消费水平。积极培育蜂产品知名品牌,利用已有优势巩固和扩大蜂产品出口,积极拓展国际市场。
(五)强化对养蜂业发展的指导和管理。加强行业监管,充实养蜂管理人员队伍,养蜂重点区域主管部门要安排专职蜂业管理人员,其他地区要有兼管人员,及时处理养蜂业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强行业协会、组织建设,要根据本地市场和资源优势,制定符合实际的发展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对养蜂业发展的指导作用。加强养蜂生产的信息平台建设,密切关注养蜂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推进养蜂业持续健康发展。
七、环境影响评价
养蜂业是环境友好型生态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蜜蜂授粉维持和促进了生物多样性,提高了农作物产量,推动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综合评估对生态环境没有不利的影响。
(一)养蜂业发展与生态农业目标一致。养蜂不与农争地,不与人争粮,只利用农田的边缘地带、林下、道路两旁等闲散区域摆放蜂箱,开展养蜂生产。蜜蜂消耗的能量和物质主要来自生态系统内可再生的植物花蜜和花粉,蜜蜂在采集植物花蜜和花粉的过程中为植物传授花粉,提高了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增加了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二)《规划》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为了更好的发挥养蜂业的生态环境作用,《规划》充分考虑了蜜源植物承载能力,根据不同区域蜜源植物物种类型和数量,合理布局、突出特色,确定适当的增长速度,强化饲养技术培训,规范蜂药的使用管理,兼顾了养蜂业发展与生态保护。
(三)养蜂业有利于维护生物多样性。蜜蜂在采集花蜜花粉的过程中,具有采集专一性,蜂群在特定时段内只偏向于采集同种花的花蜜花粉,提高特定生态系统内生物的成活率和繁殖率,维护物种多样性。
我国是世界养蜂大国,养蜂数量和蜂产品产量多年来一直稳居世界首位。养蜂业的稳定发展对于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作物产量和维护生态平衡都具有重要意义。为促进养蜂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结合生产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概况
(一)主要成就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养蜂业经历了快速发展、巩固提高和稳步增长三个阶段。进入新世纪后,我国蜂群数量、蜂产品产量稳定增长,养蜂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单产水平和蜂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养蜂业继续保持稳定发展态势。
1.养蜂生产总体保持稳定发展。我国养蜂生产在20世纪70-80年代发展较快,处于快速上升阶段,1988年全国蜂群数量达到780万群。之后进入了10多年的调整巩固期,2000年全国蜂群数量下降到680万群。近年来,我国养蜂生产开始稳步回升,2009年全国蜂群数量达到820万群,蜂蜜产量上升到40万吨,蜂王浆和蜂花粉产量均超过4000吨,蜂胶350多吨,养蜂业总产值达40多亿元。
2.标准化饲养和区域化发展进程加快。各地不断创新蜜蜂饲养方式,更新养蜂机具,加快生产科技推广,加强疫病防控,养蜂业标准化规模饲养发展很快。全国蜂群平均单产由1999年的31kg增加到2009年的48kg。浙江、四川、湖北等传统养蜂大省的饲养优势得到进一步加强,浙江省养蜂业产值在全省畜牧业中居第三位。黑龙江、吉林等新兴养蜂基地迅速崛起,蜂群饲养数量和蜂产品产量大幅增加。
3.蜂产品加工能力和出口数量大幅提升。近十几年来,我国蜂产品加工逐渐摆脱传统的作坊生产模式,工厂化、标准化生产加工水平不断提高,市场开拓能力明显增强。蜂蜜、蜂王浆等传统产品加工稳步发展,蜂花粉、蜂胶等新产品不断推出,蜂产品花色品种和数量日益丰富。全国涌现出一批出口产值超亿元的企业,2009年,我国出口蜂产品金额超过10亿元,比1999年增长80.3%。
4.养蜂业带动农民增收和农作物增产作用进一步增强。养蜂业具有投资小、见效快、回报率高的特点,按照一个家庭蜂场饲养100群蜂,正常年份每群蜂纯收入约300元计算,每户年收入可达3万元,带动农民增收作用明显。目前蜜蜂授粉业发展正呈方兴未艾之势,北京、浙江的设施农业授粉,内蒙古的向日葵授粉,广东、福建的荔枝、龙眼授粉等已初具规模。通过蜜蜂授粉,使油菜、棉花、油葵、草莓、苹果、白莲等农作物产量大幅增加,品质显著改善。据测算,全国每年通过授粉使农作物增产产值达500亿元。
在养蜂业的发展进程中,各地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概括起来主要有:以国内外市场需求为导向,重点加强国内蜂产品市场开拓,不断扩大消费市场;以蜂产品质量安全为保障,重点加强标准化生产管理,不断提高质量安全水平;以产业化发展为突破,重点加强行业组织建设,不断探索创新养殖加工环节的利益联结机制。
(二)存在问题
我国是世界第一养蜂大国,但不是养蜂强国,养蜂业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一是标准化规模生产程度低。我国养蜂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蜂场规模小,蜜蜂良种化程度不高,蜂螨、白垩病、中蜂囊状幼虫病和爬蜂综合征等疫病还比较突出,蜂群健康状况、蜜蜂育种以及机械化生产水平与国外相比差距较大,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能力弱。二是蜜蜂授粉增产的意识不强。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国内对蜜蜂授粉的重要性认识还不足,宣传力度不够,专业性授粉蜂群数量较少,养蜂为农作物授粉增产技术普及率不高。目前,粮食、果树、蔬菜等农作物流蜜期喷洒的部分农药对蜜蜂毒性较大,由于蜂农不了解农药使用情况,造成蜜蜂大批死亡,给养蜂业造成较大损失。三是蜂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高。部分蜂药使用不规范,蜂产品质量和检测检验标准还不完善,市场监管较为薄弱;加工企业总体生产技术水平落后,个别企业还存在追求数量、不重质量的问题。四是养蜂业组织化程度低。近年来,部分地方养蜂管理机构逐渐弱化,养蜂行业组织发展还比较滞后,技术推广、维权服务、产销衔接等职能还没有充分发挥,养蜂者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此外,养蜂条件艰苦、设施落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年轻人不愿从事养蜂业,养蜂人员老龄化现象凸显。
(三)养蜂业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应当看到,我国养蜂业从业人员众多,蜜源植物丰富,蜜蜂授粉和蜂产品市场消费量巨大,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1.市场消费方面。2009年我
国人均蜂产品消费量为0.3kg,部分城市居民和大多数农村居民基本上还没有消费蜂产品。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对蜂产品保健功效认识的不断加深,人均蜂产品消费量将继续呈增长趋势,消费需求增长空间很大。
按照2000年至2009年蜂产品消费年均增长4%推算,2015年人均蜂产品潜在消费量将达到0.35kg,届时按照全国人口14亿计算,则需要50万吨蜂产品,蜂产品生产量需要在目前的基础上增加30%。近年来,我国蜂产品出口数量增长缓慢,但贸易额增加较快,今后一个时期将继续保持这种趋势。随着国内需求不断增长,蜂产品生产增加部分主要销往国内市场。
2.蜜源植物承载量方面。目前,我国饲养的蜜蜂70%为西蜂,30%为中蜂。平原地区(农区)以饲养西蜂为主,山区(林区)则以饲养中蜂为主。到2015年,按照每群蜂生产50kg优质蜂蜜计算,生产50万吨蜂蜜需要饲养1000万群左右的蜜蜂。据国家统计局及国家林业局统计,2008年我国主要的农业类蜜源植物约为28.5万平方公里,林业区经济林种植面积约为20.2万平方公里,理论可承载5000万群蜜蜂,即使实际利用率按照30%计算,我国现有的蜜源植物也完全能够承载1000万群以上的蜜蜂。
3.蜜蜂授粉方面。蜜蜂为农作物授粉可以显著提高农作物产量和品质。目前我国蜜蜂授粉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发展还远不能满足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今后将蜜蜂授粉作为商品化、专业化的产业,建立健全蜜蜂授粉配套服务体系,提高农作物产量,增加农业效益,促进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潜力巨大。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市场为导向,加强政策扶持,着力改善养蜂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转变养蜂业发展方式,优化区域布局,大力推进养蜂业的标准化、规模化、优质化和产业化,坚持发展养蜂生产和推进农作物授粉并举,加快推动蜜蜂授粉产业发展;以国家蜂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为抓手,加强蜂产业关键技术研究,提升科研自主创新能力,稳步提高蜂产品生产技术水平和质量安全平,积极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生态增效,努力实现养蜂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协调,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推动发展养蜂生产和促进农业增产、生态保护的良性互动,强化养蜂为农作物授粉增产的功能。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制中的基础性作用,大力引导资金、技术、人才投入产业;加大政策扶持,强化对行业发展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健全相关法规与标准,营造养蜂业发展良好的外部环境。坚持质量至上,推广先进适用饲养技术,严格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监督管理,落实各环节的质量负责制度,提高蜂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发展目标
蜂产品生产能力稳步提高。到2015年,全国养蜂数量达到1000万群,其中西蜂650万群,中蜂350万群。在提高质量的前提下,稳步增加产量,力争蜂蜜产量达到50万吨。
生产方式转变取得显著进展。到2015年,年饲养100群蜜蜂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户)和专业合作组织比重由目前的不足25%提高到50%,养蜂业机械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蜜蜂规范饲养标准得到广泛推行,危害蜂群健康的蜂螨、孢子虫病、白垩病、中蜂囊状幼虫病、爬蜂综合征等得到有效控制。
蜜蜂授粉增产技术得到大力推广。蜜蜂为农作物授粉增产技术得到普及,形成一批专业化的授粉蜂场,初步实现蜜蜂授粉产业化。
蜜蜂资源保护和种蜂生产能力明显增强。到2015年,国家级和部分省级蜜蜂资源基因库、保种场、保护区得到建设完善;种蜂场供种能力显著提高,全国优质种蜂年供应能力由目前的2万只增加到4万只。
蜂产品质量安全大幅提高。到2015年,规模养蜂场(户)基本建立养殖档案和养蜂日志,兽(蜂)药等投入品使用规范;蜂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基本建立,蜂产品质量检测评价体系和标准体系更趋完善,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蜂业产业化加快发展。到2015年,60%以上的蜂农加入专业合作组织,蜂农与企业的蜂产品产销衔接更加紧密;
行业组织在技术培训、产销衔接、信息发布、维权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发展重点
推进标准化饲养。加大蜂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投入,支持龙头企业建立标准化示范基地。推广蜜蜂饲养标准和规范,推动机械化饲养,建立养殖档案和养蜂日志,提高饲养效益,解决兽药残留超标等突出问题。推行蜜蜂强群饲养技术,切实加强疫病防控,有效降低传染病、多发病的发病率。
大力推广普及蜜蜂为农作物授粉增产技术。加大宣传力度,开展蜜蜂为农作物授粉增产示范,鼓励和发展专业化授粉蜂场,普及蜜蜂为农作物授粉增产技术,逐步提高授粉收入占养蜂总收入的比例,促进蜜蜂授粉业的产业化发展。
扶持养蜂业产业化组织化发展。发展以蜂农为基础、专业合作组织为依托、蜂产品加工企业为龙头的蜂业产业化经营方式。鼓励蜂产品加工企业通过订单收购、建立风险基金、返还利润、参股入股等多种形式,与蜂农结成稳定的产销关系、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扶持养蜂合作社、蜂业协会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发挥其在维护蜂农利益、产销衔接、技术培训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加强资源保护与利用。按照《畜牧法》和《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大对蜜蜂资源场、保护区、基因库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完善配套设施。对重点蜜蜂种质资源保护予以支持,提高资源保护能力。加强种蜂场建设,提高供种能力和质量。
完善质量标准、检测、评价体系。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修订和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加强检测和评价技术研究,完善蜂产品检测体系和质量评价体系。建立产品追溯制度,推广蜂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提高蜂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四、发展区域布局
基于养蜂生产发展实际、蜂产品加工水平、蜜源植物利用现状等,将全国养蜂业发展布局划分为华北、东北内蒙、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六个区域,确定各区域的主攻方向和2015年的发展目标。
(一)华北地区
基本情况:本区域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和山东5省(市),蜜蜂饲养技术水平较高,2009年蜂群数量为70多万群,年生产蜂蜜2.4万吨。蜜源植物主要有荆条、洋槐、枣树等,是我国优质蜂蜜的重要产区。该区域蜂产品消费市场大,加工能力强,拥有多家大型蜂产品加工企业;拥有国家级蜂业科研机构、蜂产品检测机构和蜜蜂育种、保种中心。山西省是我国蜂药研发和生产的主要基地。
主攻方向:以发展西蜂标准化规模饲养,建立和完善产品安全与标准化生产管理体系为主,兼顾华北中蜂资源的保护与利用。
建设优质洋槐蜜、枣花蜜和荆条蜜生产基地。进一步加强高效无残留的蜂药研发和生产。加大设施农业蜜蜂授粉技术的推广力度。选育和推广优质蜂种。加强对蜜蜂饲养技术、蜂产品检测技术和蜂产品质量可追溯技术的研究推广。
发展目标:稳定蜂群数量,提高蜂产品质量,规模化、集约化养蜂程度显著提高。建立一批优质洋槐蜜生产基地,建立一批蜂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和设施农业蜜蜂授粉技术示范基地。蜂药量全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检测机构对蜂产品质量的检测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东北内蒙地区
基本情况:本区域包括内蒙古、辽宁、吉林和黑龙江4省(区),2009年蜂群数量达到83万群,年生产蜂蜜3.3万吨。蜜源
植物主要有椴树、刺槐、胡枝子、向日葵、荞麦、牧草等,到本区域转地放蜂的数量较大,是我国优质椴树蜜主要的生产和出口基地。
区内有国家级蜜蜂遗传资源基因库一个、东北黑蜂国家级保护区一个、国家级蜜蜂保种场两个,是我国蜜蜂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的重要基地。
主攻方向:保护椴树等蜜源植物,加大优质蜂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力度。继续发挥种质优势,保护和利用黑蜂资源。加强长白山
中蜂保护区、种蜂扩繁场、种蜂质量监测检验中心建设。以饲养西蜂为主,加强优良蜂种的繁育和推广,实现蜜蜂饲养良种化。加大设施农业蜜蜂授粉技术的推广力度。
发展目标:在黑龙江、吉林建立椴树蜜生产基地,在辽宁建立荆条、洋槐蜜生产基地。蜂群数量以每年5%增长,至2015年达到110万群,蜂蜜产量达到5万吨。东北黑蜂等地方
蜜蜂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向日葵等农作物蜜蜂授粉技术得到普及,设施农业生产基本采用蜜蜂授粉。
(三)华东地区
基本情况:本区域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6省(市),主要以饲养西蜂为主,向外转地放蜂数量较大,2009年蜂群数量为190万群,蜂蜜产量13万吨,蜂王浆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50%以上,是我国蜂王浆主要生产和出口地区。区内蜜源资源较为丰富,主要蜜源有油菜、紫云英、荔枝、龙眼、柑橘等。本区域是我国蜜蜂饲养技术水平较高的地区之一,科研和加工力量雄厚,是我国竹木、塑料蜂具主要生产基地,蜂产品生产种类齐全。该区域种植的蜜源面积(油菜、紫云英等)随农业种植方式的改变而萎缩,但山区蜜源资源利用还不充分。
主攻方向:加强对本地中蜂资源保护和利用,建立皖赣山区、大别山区中蜂资源保护区。浙江加强优质王浆蜂种的选育。安徽、福建、江西三省的山区,以定地为主,小转地为辅发展中蜂的饲养,生产特色蜂蜜。加强蜂产品的深度开发研究,加大优质蜂具生产,加快优质蜂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大中蜂囊状幼虫病等疫病的防控技术研究力度。加大设施农业蜜蜂授粉技术的推广力度。
加强养蜂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加快蜂农风险救助机制建立,保护蜂农的合法权益。
发展目标:稳定现有西蜂数量,增加中蜂的饲养量,蜜源植物得到充分利用,产品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加大优质蜂具生产基地建设。中蜂囊状幼虫病、爬蜂综合征等疫病得到有效控制。建立一批蜂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和设施农业蜜蜂授粉技术示范基地。
(四)中南地区
基本情况:本区域包括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6省。2009年蜂群总数为190多万群,蜂蜜产量13.5万吨。区内蜜源植物丰富,河南、湖北、湖南主要有油菜、枣树、刺槐、柑橘、紫云英等;广东、广西、海南以荔枝、龙眼、山乌桕、八叶五加为主。本区域拥有年加工出口蜂蜜万吨以上的大型企业,是我国蜂蜜的重要加工和出口基地,蜂产品消费能力较强。
主攻方向:广东、广西和海南以发展中蜂为主;湖南、河南、湖北以发展西蜂为主。建立优质油菜蜜生产基地和山桂花蜜生产基地,加强优质蜂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大力支持养蜂专业合作社建设,加强对蜂农的技术培训,促进养蜂户向标准化规模饲养发展。加大对蜜源植物资源和中蜂资源的保护利用力度,建立中蜂保种场和保护区。发展特色蜂蜜生产,提高蜂产品质量。开展果树蜜蜂授粉技术推广工作。加强对中蜂囊状幼虫病的防控研究。
发展目标:稳定蜂群数量,提高蜂产品质量,建立一批特色蜂产品生产基地和蜂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主产省建成一批优质蜂产品生产基地。区内油菜、荔枝、龙眼等农作物蜜蜂授粉率达到60%以上。建立神农架国家级中蜂自然保护区。中蜂囊状幼虫病得到有效的控制。
(五)西南地区
基本情况:本区域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和西藏5省(区、市),2009年蜜蜂饲养量为230多万群,蜂蜜产量6.5万吨。这一区域除西藏之外,地理位置特殊,气候温和,蜜源植物和蜜蜂品种资源丰富,四季蜜源不断,发展中蜂、西蜂饲养都有一定的优势和条件,是我国主要的蜜蜂繁育基地和蜂蜜生产基地之一。
主攻方向:中蜂与西蜂发展并举,坝区和丘陵区以发展西蜂为主,重点推广蜜蜂规模化、标准化饲养技术,建立和完善产品安全与标准化生产管理体系。山区和深山区以发展中蜂饲养为主,利用山区蜜源优势,大力推广中蜂活框饲养技术,着力提高蜂群单产水平,增加养殖效益。加大西藏地区蜜蜂饲养技术推广力度,扩大饲养规模,增加蜂产品产量。利用蜜源优势生产具有地方特色的优质蜂产品。加强对本地中蜂资源保护和利用,以及中蜂囊状幼虫病的防控研究。
发展目标:到2015年,蜜蜂饲养量达到300万群(其中中蜂150万群),年生产蜂蜜8万吨。建立完善产品安全与标准化生产管理体系,中蜂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蜜蜂养殖效益和蜂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逐步建设成为我国的蜜蜂越冬春繁基地、养蜂生产基地、特色蜂蜜生产基地、优质蜂产品生产基地。
(六)西北地区
基本情况:本区域包括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5省(区),2009年饲养蜜蜂50万群,生产蜂蜜1.4万吨。本区域夏秋蜜源植物种植面积大,特色蜜源植物与草地植物等蜜源资源丰富。
本区域蜜源植物尚未得到充分利用,蜂群单产水平低。青海、甘肃是夏秋季转地放蜂比较集中的
区域,青海生产的蜂王浆品质优良。
主攻方向:新疆保护和发展黑蜂,加快推进规模饲养,产品以生产优质特色蜜为主。青海建设优质蜂王浆、蜂花粉生产基地。
陕西、甘肃、宁夏在发展西蜂饲养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在山区发展中蜂,建立中蜂资源保护区,扩大饲养规模,推广中蜂活框饲养技术,提高养蜂生产水平和养殖效益。加大中蜂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力度。在扶持本地养蜂发展的同时,积极做好对外来转地蜂群的接待和安置工作。
发展目标:到2015年,蜂群饲养量达到80万群,年生产蜂蜜2.5万吨。养蜂生产水平和养殖效益大幅提高,转地放蜂者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建成我国优质蜂蜜、蜂王浆、蜂花粉生产基地和蜜蜂授粉示范基地,农作物蜜蜂授粉技术得到逐步推广。
五、重点项目
(一)蜂产品基地建设
———蜂产品示范基地建设。重点依托国家蜂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培育一批标准化蜂蜜生产示范基地和蜂王浆生产示范基地。
———支持蜂农专业合作社发展。在全国发展一批示范蜂农合作社和养蜂协会,联合分散养殖户形成大规模养蜂团体,使其在维护蜂农利益、协商蜂产品收购价格、为蜂农提供服务等方面发挥作用。
———科技推广和蜂农技术培训。鼓励支持企业、行业组织和科研单位加大养蜂生产技术推广力度,重点加强对生产基地、蜂农合作社、大型养蜂场生产人员的培训。加强蜂农职业技能培训。注重山区、贫困地区、老少边远地区的养蜂知识普及。五年内,全国培训蜂农10万人次以上。
———扶持养蜂生产。结合养蜂业发展的实际,探索对蜂农、蜂业合作社的蜜蜂饲养以及养蜂机具购置等给予补贴。
(二)蜜蜂授粉增产技术体系建设
———建设蜜蜂授粉示范基地。重点依托国家蜂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在全国建立一批蜜蜂授粉示范基地,探索政府蜜蜂授粉补贴政策,加快普及绿色植保技术,加强宣传与普及蜜蜂为农作物授粉增产技术,带动蜜蜂授粉产业的发展。
———建立蜜蜂授粉技术研究与推广体系。建立蜜蜂授粉技术研究推广中心,支持有关单位开展蜜蜂为农作物授粉增产机理及技术的研究推广。
(三)蜜蜂资源保护与种蜂良种繁育
蜜蜂种质资源保护。建设中蜂等资源场15个,保护区8个,完善“国家蜜蜂遗传资源保护中心”,完善资源基因库2个,并建立相应的遗传资源动态监测系统。
蜜蜂新品种培育。建设蜜蜂育种中心,培育5个蜜蜂新品种(系)。
蜜蜂遗传改良和良种繁育。在养蜂大省和种源基础较好的省份改扩建种蜂场10个。
种蜂质量监测。新建蜜蜂种质鉴定中心,建设蜜蜂良种数据库,收集、分析、发布全国优良蜂种信息。
(四)蜂病防控
蜂药研制。研制推广一批高效无残留的杀螨、抗菌蜂药。
加强疫病防控。研究推广蜂病防控技术和实验室及现场快速诊断技术,提高蜜蜂疾病的诊断准确率。强化蜂场日常卫生防疫管理和蜂群保健,加强蜂螨、白垩病、蜜蜂孢子虫病、中蜂囊状幼虫病和爬蜂综合征等危害严重的疫病的防控。
加强蜂药使用管理。加强蜂药等投入品使用指导与管理,规范使用时期和剂量,严格执行休药期。
(五)蜂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
质量检测体系建设。继续加强农业部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建设,将各地蜂产品质量检测功能纳入各地综合质检体系,完善质量检测体系运行机制,提高检测能力。鼓励加工企业和合作组织加强蜂产品质量检测能力建设。
检测和评价技术研究。开展蜂产品真实性检测和评价技术研究、蜂蜜类别区分技术研究、污染物检测和评价技术研究、快速检测技术研究。
蜂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与风险评估。加大蜂产品质量检测投入,加强蜂药等投入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验,实施例行检测、应急检测和风险评估,及时掌握我国蜂产品质量安全现状。研究适合我国蜂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评估方法,实施危机预警报告制度。
完善蜂产品标准体系。及时修订完善蜜蜂饲养、蜂病防治、蜂产品生产、蜂产品检测、授粉利用等标准,建立健全蜂业标准体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大对养蜂业发展的支持与保护。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蜂药生产、销售、使用等管理,建立和健全规模蜂场备案与养殖档案制度,规范蜜蜂检疫行为。探索建立养蜂主产区成熟蜜生产补贴和政策性保险政策,提高养殖积极性,降低养殖风险。推动出台蜜源植物保护利用政策,探索有偿授粉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在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还草项目中支持蜜源植物种植。
(二)保护蜂农合法权益。逐步推行蜂产品优质优价,完善企业与养殖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在转地放蜂集中地区,配合有关部门,妥善解决治安、收费、蜂产品销售、蜜蜂农药中毒、人蜂安全等问题,保护蜂农的人身权益和经济利益。鼓励和支持农户在粮食、果树、蔬菜等农作物流蜜期采用绿色防控技术,喷洒对蜜蜂低毒的农药。加快推行农药喷洒事先告知制度,探索建立种植农户和蜂农间的信息沟通渠道和机制。积极支持建立养蜂业风险救助金制度,不断增强蜂农抵御风险灾害能力。
(三)加快科技研发与应用步伐。建立产学研密切结合的技术支撑体系,加快养蜂和蜜蜂授粉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普及。加大对新型养蜂机具、新蜂药、新技术、新产品等研发的支持,加强养蜂生产者与加工企业和科研院校的联结,切实搞好蜂农科技培训,通过举办现场会、培训班等形式,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地培训蜂农,提高养蜂管理技术水平。
(四)积极开拓蜂产品消费市场。普及蜂产品知识,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消费咨询,对违规企业及时曝光,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适应市场需求,丰富蜂产品花色品种,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居民消费水平。积极培育蜂产品知名品牌,利用已有优势巩固和扩大蜂产品出口,积极拓展国际市场。
(五)强化对养蜂业发展的指导和管理。加强行业监管,充实养蜂管理人员队伍,养蜂重点区域主管部门要安排专职蜂业管理人员,其他地区要有兼管人员,及时处理养蜂业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强行业协会、组织建设,要根据本地市场和资源优势,制定符合实际的发展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对养蜂业发展的指导作用。加强养蜂生产的信息平台建设,密切关注养蜂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推进养蜂业持续健康发展。
七、环境影响评价
养蜂业是环境友好型生态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蜜蜂授粉维持和促进了生物多样性,提高了农作物产量,推动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综合评估对生态环境没有不利的影响。
(一)养蜂业发展与生态农业目标一致。养蜂不与农争地,不与人争粮,只利用农田的边缘地带、林下、道路两旁等闲散区域摆放蜂箱,开展养蜂生产。蜜蜂消耗的能量和物质主要来自生态系统内可再生的植物花蜜和花粉,蜜蜂在采集植物花蜜和花粉的过程中为植物传授花粉,提高了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增加了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二)《规划》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为了更好的发挥养蜂业的生态环境作用,《规划》充分考虑了蜜源植物承载能力,根据不同区域蜜源植物物种类型和数量,合理布局、突出特色,确定适当的增长速度,强化饲养技术培训,规范蜂药的使用管理,兼顾了养蜂业发展与生态保护。
(三)养蜂业有利于维护生物多样性。蜜蜂在采集花蜜花粉的过程中,具有采集专一性,蜂群在特定时段内只偏向于采集同种花的花蜜花粉,提高特定生态系统内生物的成活率和繁殖率,维护物种多样性。
2015-11-09 · 知道合伙人金融证券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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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养蜂管理办法》 试行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支持养蜂行为,维护养蜂者合法权益,促进养蜂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养蜂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农业部负责全国养蜂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养蜂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养蜂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各级养蜂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发展养蜂,推动养蜂业的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集约化,推广普及蜜蜂授粉技术,发挥养蜂业在促进农业增产提质、保护生态和增加农民收入中的作用。
第五条 养蜂者可以依法自愿成立行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成员提供信息、技术、营销、培训等服务,维护成员合法权益。
各级养蜂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养蜂业行业组织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指导和服务,提高养蜂业组织化、产业化程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支持养蜂行为,维护养蜂者合法权益,促进养蜂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养蜂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农业部负责全国养蜂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养蜂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养蜂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各级养蜂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发展养蜂,推动养蜂业的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集约化,推广普及蜜蜂授粉技术,发挥养蜂业在促进农业增产提质、保护生态和增加农民收入中的作用。
第五条 养蜂者可以依法自愿成立行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成员提供信息、技术、营销、培训等服务,维护成员合法权益。
各级养蜂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养蜂业行业组织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指导和服务,提高养蜂业组织化、产业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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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专门的规定,但物权法和侵权法可以保护你。蜂场是你的财产,物权,谁侵害就构成侵权,适用侵权法。
入室之室是一个人经常居住的处所,一般意义上帐篷不是室,但考虑到这是其生产生活的处所,从立法精神看,可以是。但这是学理分析。
入室之室是一个人经常居住的处所,一般意义上帐篷不是室,但考虑到这是其生产生活的处所,从立法精神看,可以是。但这是学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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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此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如果饲养蜜蜂致人损害,那么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七十九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十九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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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255条 严重是以处3年以上5年以下坐牢。这虽算不上是入室抢劫 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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