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第三十六条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该条款是对宗教信仰自由的一般性规定。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也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扩展资料:
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原因
1、宗教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有其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在它存在的条件未消失的时候,还会继续存在。宗教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和发展有其现实根源和理由,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就是基于这一现实提出来的。
2、宗教信仰属于思想范畴的问题,法律必须尊重人们的信仰,只能采取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科学精神的方式予以解决。
3、宗教的存在具有长期性、国际性、民族性和群众性的特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宗教信仰自由
宪法第三十六条的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扩展资料
《中国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实践》中规定:
第二条 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法律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保障的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政府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更加规范,对广大信教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更加全面有力。
第四条 宗教界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中国鼓励各宗教与时俱进,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贡献力量。
努力对教义教规作出契合国情和时代要求的阐释。中国各宗教在发展过程中历来有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与社会发展现实需求相适应的特点。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推荐于2018-01-17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