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一题税法题
中国公民张某在境内甲公司担任高级工程师,同时在境内乙公司兼任独立董事,2013年取得的部分收入如下:(1)每月从甲公司取得工资8000元,12月份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300...
中国公民张某在境内甲公司担任高级工程师,同时在境内乙公司兼任独立董事,2013年取得的部分收入如下:(1)每月从甲公司取得工资8000元,12月份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30000元。(2)每月从乙公司取得董事费3000元。(3)8月因在某商场累计消费满50000元而参加商场组织的抽奖活动,取得中奖所得3000元,当即将其中的1000元通过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4)10月赴国外进行技术交流,在甲国演讲取得收入折合人民币12000元,在乙国取得专利转让收入折合人民币60000元,分别按照收入来源国的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1800元和l2000元。要求:(1)张某12月份从甲公司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分);(2)张某2013年从乙公司取得董事费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分);(3)张某8月份中奖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分);(4)张某10月份从境外取得的所得共应在我国补缴的个人所得税(4分)。
展开
1个回答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