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式家具的主要特点?
明代时期家具的特色可用三大点来概括:
1、普遍采用较硬质的树种制作各式硬木家具。
2、不加油漆罩染,充分体现木材原有的纹理和色泽。
3、采用木构架的结构,很注意家具的造型。
明式家具讲究选料,多用红木、紫檀、花梨、鸡翅木、铁梨等硬木,有的家具也采用楠木、榆木、樟木及其它硬杂木,其中黄花梨木效果最好。
硬木是比较珍贵的木材,其木质坚硬而有弹性,本身的色泽纹理、美观,所以明式家具很少用油漆,只擦上透明的蜡,就可显示出木材本身的质感和自然美。
扩展资料:
明式家具的实用性美学,通过率真的性情将文人与工匠联结起来。明代的文人深受心学影响,心学强调对自身性情的尊重。尤其到了泰州学派的王艮,把王阳明“致良知”以“心”为核心,转变为以“身”为中心,强调“安身”“尊身”“保身”“爱身”和“敬身”。
对“身”的关注最后就落实在主张“百姓日用即是道”,把人的肉身存在与圣人之道相提并论。李贽更进步一把人的欲望与世俗生活提高到伦理的高度,认为“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除却穿衣吃饭,无伦物矣。”
对日常生活的尊重,使得文人能够张扬性情。这与工匠们来自民间的淳朴自然结合起来,使得明式家具有着一种率真的情调。表现在形式上就是少用雕饰,多用基本线条,以呈现器具本身的材料美感与质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家具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明式家具生活美学探微(美在生活)
一、 造型
明式家具在结构上以线为主,洗练大方。通过框架结构,以线为主要造型语言,塑造各种形体特征。多采用曲线与直线的对比与变化,集中了直线与曲线的优点,柔中带刚,虚中见实。
明式家具不同构件线型变化以及组合结构表现线型的同时,还尤其注意线脚的应用和变化。运用不同的线脚,不仅可以区别家具的平面,将较大的平面转化为不同的较小平面,表现出起伏和线型的变化;更重要的是线脚在视觉中具有方向感、运动感和明暗变化。
二、 结构
明式家具在结构上严谨科学,榫卯合理。从狭义的范围来说,结构就是把家具各个具体、特定构件合理地装配起来,将其连接成一个完善的整体式样。
对于任一件明式家具来说,其长边短抹、横枨、腿足等都是具体的结构件,须将它们按照结构所需要的实际大小、形状和间距组合装配在一起,才能构成家具特定的实体形式,表现出家具形体的条理性和明晰性。
三、 装饰
明式家具在装饰上注重繁简相宜,手法灵活。采用雕刻、镶嵌、髹饰等多种用法,或结构装饰,或细部刻划,使结构与装饰、装饰与家具浑然一体,适宜的装饰,既为家具增饰添华,又与家具整体的简洁形成对比。
四、 选材
明式家具在选材上多用硬木,纹理优美,即选用质地坚硬、色泽幽雅、肌理华美的珍贵木材,经磨光打蜡,充分展示了木材的自然美,加之铜饰件等衬托,更显得精美绝伦。
1、造型大方,比例适度,轮廓简练、舒展。
2、结构科学合理,榫卯精密,坚实牢固。
3、精于选料配料,重视木材本身的自然纹理和色泽。
4、雕刻红脚处理得当。
5、金属饰件式样玲珑,色泽柔和,起到很好的装饰作用。
关于明式家具的风格特点,王世襄先生在《明式家具的品》和《明式家具的病》两篇文章中有把明式家具的优点和不足分析的已很全面。他把明式家具归纳为五组,共十六品。分别为:
第一组:简练、淳朴、厚拙、凝重、雄伟、圆浑、沉穆。
第二组:浓华、文绮、妍秀。
第三组:劲挺、柔婉。
第四组:空棂、玲珑。
第五组:典雅、清新。 在明式家具中,并不是完全的尽善尽美,也有不尽人意和不足的便子。
王先生把它们归纳为"八病"。分别为:繁琐、赘复、臃肿、滞郁、纤巧、悖谬、失位、俚俗。 明式家具没有时间限制,不仅明代的优秀家具称为明式家具,清代初期的家具仍保留着明式的风格特点,仍属于明式家具。后来乃至我们今天按明代式样仿制的也属于明式家具。不论研究家具的还是收藏、制作古典家具的,都要读一读王先生的这两篇文章。
一般是指我国明代至清代早期(约当公元15—17世纪)所生产的,以花梨木、紫檀木、红木、铁力木、杞梓木等为主要用材的优质硬木家具。由于制作年代主要在明代,故称叫“明式”。它是在宋代、元代家具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并在工艺、造型、材料、结构上都有重大突破。明式家具一直被誉为我国古代家具史上的高峰,是中国家具民族形式的典范和代表。在世界家具史上也独树一帜,自成体系,具有显赫的地位。具有造型淳朴、大方,结构简练,突出木材天然纹理,不添加繁琐装饰,注重实用、美观等特点。在中外享有盛誉。
明式家具品类齐全,按使用功能大致分为六大类。
①坐卧类。有凳、墩、椅等。
②承具类。有几、桌、案等。
③卧具类。有床、榻等
④ 庋具类。有盒、匣、奁、箱、柜、橱等。
⑤架具类。有面盆架、镜架、衣架等。
⑥屏具类。有砚屏 、炕屏等 。
明式家具采用榫卯接合方式的框架结构,榫卯种类繁多,斗拼巧妙,结合牢固。明式家具多选用紫檀、花梨、红木等质地坚硬、纹理细密、色泽光润的木材。漆饰方法有桐油、擦蜡、大漆、雕漆等。还有式样细致精巧的金属配件起辅助装饰作用。
明式家具的主要特点是采用木架构造的形式,形成了别具一格的形体特征,造型简洁、单纯、朴质,并强调家具形体的线条形象,在长期的形成、发展过程中,确立了以“线脚”为主要形式语言的造型手法,体现了明快、清醒的艺术风格。同时,明式家具不事雕琢,装饰洗练,充分地利用和展示优质硬木的质地、色泽和纹理的自然美;加上工艺精巧,加工精致,使家具格外显得隽永、古雅、纯朴、大方。
明式家具比例的合度和谐;体现了完美的尺度与人体功学的科学性;合理、巧妙的榫卯结构和加工工艺,都充分地反映了“明式”的卓越水平。所以,明式家具被称之为明清工艺美术宝库中的明珠,是中国封建社会未期物质文化的优秀遗产。
明式家具的造型结构十分重视与厅堂建筑相配套,线条组合给人疏朗空灵的艺术效果,与繁复奢华的清式家具相比,明式家具以清新素雅、简练概括而取胜,因此在古家具市场中,一直流行着“十清不抵一明”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