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know-base.cdn.bcebos.com/lxb/notice.png)
12月又迎来了哪些新规呢?
2020年就剩下最后一个月了!自12月1日起,一大批全国性新规将开始实施。
首先是11月5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其中规定经营者折价、减价,应当标明或者通过其他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表明折价、减价的基准。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明或者通过店堂告示等方式公开折价计算的具体办法。
第二是自2019年12月以来,历经三次审议,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出口管制法。出口管制法包括五章49条,从管制政策、管制清单和管制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将于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三是《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已于2020年10月20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议通过,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规定》共六十五条,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经营者集中审查。
第四是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记录与数据管理要求(试行)》,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的记录与数据管理提出要求,更好地保证药品全过程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
第五是科技奖励由“推荐制”改为“提名制”,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科技奖励制度的目标是奖励在科技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调动科技工作者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条例》修订落实了科技奖励由“推荐制”调整为“提名制”的改革要求。
可以看出12月有出台了很多新规,法律史治国之重器,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征程中,法律法规的作用不容忽视,公民也应当知法学法守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