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宣威市板桥镇东屯村搬迁费补偿每个人1.2万元要三十年给清,还要扣除百分之三十来修路面,难道

年国家没给出钱来修建新农村建议吗?... 年国家没给出钱来修建新农村建议吗?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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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6 · TA获得超过529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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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6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人民政府或城市房屋拆迁主管机关依据职权所做的有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的裁决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作为行政案件受理;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发生争执,或者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反悔,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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