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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速度和:660÷4=165千米/小时
乙车速度为1份,甲车速度1+1/5=6/5
速度和1+6/5=11/5
乙车速度165÷11/5=75千米/小时
望采纳,谢谢
乙车速度为1份,甲车速度1+1/5=6/5
速度和1+6/5=11/5
乙车速度165÷11/5=75千米/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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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1 · 知道合伙人教育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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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两车每小时共行驶660÷4=165(千米)
165÷(1+1+1/5)=75(千米)
乙车每小时行75千米。
165÷(1+1+1/5)=75(千米)
乙车每小时行75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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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速度和,660÷4=165(干米/小时)
则乙,165÷(1+1/5+1)=75(干米/小时)
则75x1=75(干米)
则乙,165÷(1+1/5+1)=75(干米/小时)
则75x1=75(干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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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设乙车每小时行x干米。
则U甲为(1+1/5)x干米
4(1+1/5)x+4x=660
x=660÷8.8
x=75
则U甲为(1+1/5)x干米
4(1+1/5)x+4x=660
x=660÷8.8
x=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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