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突发心梗路人用AED抢救,男子是否获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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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突发心梗路人用AED抢救,最终男子获救了。
近日,深圳涂先生上班途中突发心梗倒地,路人见状立即对其进行心肺复苏,并使用附近的AED展开施救。经抢救,涂先生慢慢恢复心跳和呼吸,转危为安。据深圳市急救中心,目前深圳已在全市安装3500台A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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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AED“救人免责”是务实之举
近日,杭州市政府发布了《杭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管理办法》,成为全国首个以地方立法形式规范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配置、使用的城市。《办法》设立了“好人条款”,明确救助人因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
对于杭州市的这个“好人条款”,或许有人认为没有必要,因为“急救免责”并不缺乏法律规定。比如,俗称“好人法”的《民法总则》第184条明确,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规定在法律层面厘清权责关系,可以打消救人者的顾虑,使用AED这种“救命神器”,自然也在免责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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