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警察学院可以在上学期间从专科升本科。
普通专升本招生每年一次,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选拔考试,按成绩和比例择优选拔。具有应届毕业生资格的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取得毕业证书的高职高专学生均可报名,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12月份。
考试科目分为外语和专业综合,外语科目考试试题内容以普通高职高专非外语专业外语教学大纲为基础,专业综合科目为二门主干课,考试试题内容以该专科专业所学内容为基础。外语试卷满分为100,专业综合试卷满分为200分。
学生在本科学习期满并达到普通本科毕业所需学分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学校介绍
吉林警察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公安本科院校,前身是创建于1949年的吉林省公安干部学校,历经吉林省公安学校、吉林省行政干部学校、吉林省政法干部学校。
学院建设有净月校区和乐山校区,占地面积42.0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8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958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82.6万册,电子图书61.8万种。
学校现有17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7000人。专任教师331人,其中教授37人、副教授102人。博士38人、硕士236人。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5人,吉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4人,省部级教学名师9人,公安部智库专家1人。
以上内容参考 吉林警察学院—专升本招生
2016-01-12 · 知道合伙人教育行家
有关高校:
根据省委、省政府加强高教强省建设和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目标要求,为培养适应吉林振兴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同时也为满足部分高职高专学生继续求学的愿望,经研究决定,2016年继续开展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比例、方式
选拔对象:具有应届毕业资格的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学生。
选拔比例:全省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总数的5%。
选拔方式: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选拔考试,按成绩和比例择优选拔。
二、学制模式
实施“3.2”和“2.3”两种“专升本”教育模式。“3.2”模式是:三年制高职高专毕业生, 本科学制2年;“2.3”模式是:二年制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学制3年。
三、“专升本”学校、专业
学校(16所):
白城师范学院、长春工业大学,东北电力大学,北华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吉林师范大学,长春大学,吉林建筑大学,长春师范大学,吉林化工学院,长春工程学院,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吉林医药学院,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吉林工商学院,吉林警察学院。
“专升本”专业的设置以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紧缺专业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本科专业为主,共开设30个“专升本”专业。
“3.2”学制模式的专业:
财务管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商务,电子信息工程,法学,汉语言文学,护理学,环境设计,会计学,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学,康复治疗学,能源与动力工程,汽车服务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科学与工程,市场营销,土木工程,物流管理,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医学检验技术,英语(双语方向),制药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临床医学(本科学制3年),口腔医学专业(本科学制3年)
“2.3”学制模式的专业:
学前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1日至2016年1月22日。
2.资格审核:2016年1月25日至2月26日。
3.报名费:每人150元。
4.学校应对报名学生进行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后予以推荐。有两个以上学校开设的专业,学生根据志愿可选择是否同意调剂。
5.医类专业不允许其他类别专业报考,其他专业报考不做要求。
五、考试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为外语和专业综合。外语科目考试试题内容以普通高职高专非外语专业外语教学大纲为基础。专业综合科目为二门主干课,考试试题内容以该专科专业所学内容为基础,同时考虑该本科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外语试卷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试卷满分为200分(二门专业课各占100分)。
取得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的考生在公共英语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增加5分(英语专业考生除外);报考非计算机专业的考生,取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任意一个模块合格证书者,在专业综合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增加5分,最多不超过二个模块;报考计算机专业的考生,须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暨取得任意二个模块合格证书者,在专业综合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增加5分。(加分的日期截止至数据审核日期,数据审核结束后取得的相关证书不再加分)。
根据《2015年征集高校在校大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入伍相关优惠政策》规定,“高职(高专)在校生,服役期间荣获1次优秀士兵奖励的,‘专升本’免试录取升入普通本科院校就读”。
2.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16年3月26日(星期六)
外语考试:上午 9:00—10:30;
专业综合科目考试:下午14:00—16:00。
六、阅卷与学籍变更
阅卷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进行。学生的卷面分数及加分项目经核准后由相关网站公布,供学生查询。根据成绩择优确定升入本科学习学生名单,并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名单的确定原则:在“专升本”各专业范围内,外语和专业综合科目分别确定最低分数线后,线上两科成绩相加,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择优确定。根据“专升本”的总体选拔比例(5%)和该专业社会需求,确定“专升本”的学籍变更人数。学籍变更工作由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统一组织,2016年4月20日前完成全部学籍变更工作(在注册本科学籍之前未取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的学生,将取消注册本科学籍的资格)。新生入学后其学籍纳入本科高校统一管理。
七、教学工作
各高校要加强“专升本”教学工作,按照专业本科教学培养目标的要求制定专门培养方案,并按培养方案认真开展教学工作。培养方案须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备案。
八、学费
学费按学校同年级相同本科专业(由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确定)标准收取。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生同等待遇。
九、毕业
完成“专升本”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学习,各科成绩合格者,同时在思想品德、身体素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可获得升本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按当年普通本科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2016年入学的“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2007年9月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颁布“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的要求,在毕业证书上注明升本学生在本科学习的起止时间和“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
记得采纳啊
推荐于2018-04-17
统考
.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分文、理科,具体为:录取类别由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决定。
艺术、体育专业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可由招生院校组织专业加试,并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完成。专业加试合格考生才能填报相应院校、专业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