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造成路产损失,路政部门能扣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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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honybig15
2012-06-04 · TA获得超过406个赞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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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
根据:A、《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七十二条
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拒不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现场调查处理的,公路管理机构可以扣留车辆、工具。
  公路管理机构扣留车辆、工具的,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工具,由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处理。
B、《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对公路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后方得驶离。
  公路管理机构对被扣留的车辆、工具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2、综上:根据两个法律、法规,我们可以知道----------你在造成公路损坏后,只有处理完事情之后,你才你走。为了防止你走,路政采取的手段就是扣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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