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回答
展开全部
明清时代在衙门里做事的人,有官,有僚,有吏。官就是正职,即长官;僚就是副职、佐贰,即僚属;吏就是办事员,即胥吏。官和僚都是官员,有品级(比如知县正七品,县丞正八品,主簿正九品),叫“品官”。又因为自隋以后,官和僚都由中央统一任命,因此也叫“朝廷命官”。吏则“不入流”,由长官自己“辟召”,身份其实是民。也就是说,官僚都是“国家干部”,吏却只好算作“以工代干”。他们是官府中的“服役人员”,其身份与衙役(更夫、捕快、狱卒之类)并无区别,只不过更夫、捕快、狱卒或服劳役,或服兵役,胥吏则提供知识性服务而已。因此胥吏地位极低(常被呼为“狗吏”),待遇也极低(往往领不到薪水)。此外,还有一条规定,就是胥吏不能当御史(监察官),也不能考进士。官和吏,就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了。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