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3年内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8月31日下午,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新闻发布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如此表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副部长倪虹、副部长黄艳均参加了此次发布会,重点回应了城市更新、保障性租赁住房、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等问题。
“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如今的房地产市场,各种环节领域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倪虹表示:“我们发现受利益的驱使,个别的房地产市场的主体还是愿意铤而走险,扰乱房地产市场的秩序,违法违规行为还是时有发生。”
“7月13号,住建部会同8个部门共同印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目的就是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的遏制,监管制度不断的健全,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立,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群众信访投诉量要显著下降。”
“总体要求就是,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加强市场监管,净化市场环境,改进政务服务,增进民生福祉,确保整治工作能取得实效,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倪虹进一步介绍,目前各地已经开始行动。前一阶段海南省开展了行动,检查了711个房地产项目,开发企业552家,中介752家,其中有违规行为、责令整改的企业和机构205家,约谈了222家,停业整顿59家,通报40家。广东最近也开展行动,通报了75家,其中有24家是开发企业,30家是中介企业,21家物业企业。深圳市对深房理的案件也一查到底,对于违规违法的嫌疑人也做了刑事拘留处理。
“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为重点”
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是一个伴随着城镇化发展过程而凸显的问题。由于新市民和青年人往往是工作年限比较短,收入相对比较少,购房和付租金的能力比较弱。根据有关调查,现在在大城市有70%的新市民和青年人是靠租房来住,然而租金付得起的区位就比较远,租金比较合适,区位比较好的,租金又比较贵,这就成为新市民和青年人买不起房、租不好房的一个现实困难。
王蒙徽表示:“十四五期间,我们将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为重点,进一步的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增加保障性住房的供给,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基。”
倪虹表示:“202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就要求要重视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努力做到住有所居、职住平衡,要通过增加土地供应、安排专项资金来集中建设等办法,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的供给。202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会中也提出,尽最大的努力帮助新市民和青年人缓解住房问题。”
“6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意见坚持问题导向,主要是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和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制度设计上突出了针对性、科学性、规范性和市场化,重点是五项基础制度和六个方面的政策支持。”
据介绍,五项基础制度包括:一是针对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特点,明确保障标准,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的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就是小户型、低租金。准入条件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情况来设定。二是坚持供需匹配;三是明确地方责任;四是赋予城市人民政府更多的自主权,可以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的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等来建设,采取新建、改建、改造、租赁补贴等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筹集房源;五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来投资,多渠道供给,加快发展保证性住房。
“划出城市更新的重要底线”
经过高速的城镇化发展,中国现在的城镇化水平已经超过了60%,步入到城镇化的中后期了,城市在新的发展阶段面临很多新问题和新形势,要由过去大规模的增量建设转向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
黄艳表示:“城市更新的内涵应该是要推动城市结构的优化,功能完善以及品质提升。现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已经纳入到我们国家的十四五规划纲要,各地的积极性非常高,很多地方都出台了城市更新的政策机制。”
8月3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了《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黄艳介绍:“首先要划出城市更新的重要底线。一是要控制大规模的拆除,在老城区里面除了违法建筑,还有经过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的,不能够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有的建筑。还要控制大规模增建,老城区本来就密度高、强度大,要防止加剧城市交通、市政、安全等环境的承载压力。要尊重居民的意愿,不大规模异地拆迁,支持就地就近的安置,鼓励房屋的所有者使用人来参与城市更新,主要是用共建、共治、共享美好生活家园的模式来推动城市更新。还要控制住房租金涨幅,有些大拆大建后,租房会非常困难,所以要降低新市民,尤其是低收入困难群体的租房成本,这是我们划的4条底线。”
“第二,要保留城市的记忆,尽量保留改造利用既有建筑,不随意移迁拆除。已经认定为历史建筑,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鼓励采用‘绣花功夫’来织补修补更新,保持老城区的格局和肌理,坚持低影响的更新建设模式,来延续城市的特色风貌。”
“第三个方面就是稳妥推进城市更新。主要是要加强统筹谋划,坚持城市体检评估先行,而且不增加地方的隐形债务,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城市更新可持续的模式。”
《通知》在各地政策密集出台之际适时从全国层面划出城市更新重要底线,确定了未来城市更新的主基调,核心目的就是要推动由过去的单一“开发方式”转向“经营模式”。整体来看,“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将有效避免重走城市粗放开发建设老路,对保留特定时代建筑、保持老城格局、延续城市特色风貌起到重要作用,体现了城市内涵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义,是我国城市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的重要体现。
未来,各地相关政策将更加注重城市有机更新,引导企业理性参与城市更新,引导企业以经营的理念参与城市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