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对方全责,保险公司赔付不合理,自己需要到哪里维权?
有一个关键点请题主要注意一下-交通事故赔偿, 各自的法源依据都不同.对方车主开车门不注意造成你受伤,这是民法侵权行为,对方侵权造成你的损失,法源依据是民法侵权篇所规定.对方车主与其保险公司之间是保险合同约定,法源依据是保险法+合同法. 所以你的赔偿请求对象,主要是对方车主而不是对方的保险公司.
如果你可以举证银行流水及合同等,证明了自己的误工损失,保险公司是要赔的。不接受辩解。如果谈不拢,你可以带着你所有的资料,去做三期鉴定(其实我觉得你的伤情可能能评10级),以此为依据去起诉对方及保险公司。或选择后续调解。
交警已认定对方车主负全责,最好的做法 :请对方车主赔偿你的损失后,他再拿着你给的单据与和解记录,他再向他的保险公司请求赔偿.有很多人这个法律关系和处理顺序都搞错了.
我知道很多车主在遇到车祸事故后就两手一摊-我有保险,你找我的保险公司...这个没有问题,前题是他的保险公司对于你的损失愿意全额买单,但实际情况是对方车主的保险单到底保了哪些内容,很多情况是不赔或是有赔付上限,你也不知道,不是有了保险就是包山包海全都赔的 !当保险赔不足时, 你还是要找回原车主的.
交通事故后,如果判对方全责,由对方保险公司赔偿,这要看对方投保的保额是多少,如果不足赔偿的,您可以申请由机动车驾驶人自己承担赔偿剩余部分。 他的保险公司愿意跳出来与你处理车祸后续,是保险公司在服务他的客户,但赔偿范围也仅限于保险合同,当保险赔付有不足的地方, 你当然是找原车主继续索赔.如果原车主无视你的请求耍无赖, 就去交警队请求调解,若实在谈不拢, 那就起诉,连带他的保险公司也一并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