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今日说法》这些节目里,犯罪嫌疑人面部都打上马赛克?不让观众看到呢?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院宣判前,原则上被新闻曝光,应该打上马赛克。因为,未经法院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原则。
看今日说法,总结个规律,凡是最后嫌疑人有罪了,都不打码,凡是最后证明无罪,都被打上马赛克。
经过法院审判后的罪犯,在被新闻曝光的时候,原则上不应打码,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我国实行的审判公开原则,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未成年人、以及部分个人隐私案件,可以不公开审判,由此,只要不涉及上述的都应公开。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的资料。
而侵犯个人隐私的案件比如强奸案件等,其目的是保护被害人或者其他人的名誉,防止对社会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如果是罪犯,只要不是未成年人犯罪,在新闻报道时候不应该打上马赛克。
扩展资料:
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侵扰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
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都属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当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执法机关依法调查和公开当事人的有关信息,则不属于侵权行为。
尊重他人隐私,就要树立隐私意识。明确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破除我国传统文化中 “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这类宣扬人格依附的陈旧观念;不干涉他人私人空间,不搬弄是非、揭人短处、扰人安宁;不因好奇而热衷于打听别人私事、传播别人的秘密。我们要矫正不尊重他人隐私的若干陋习。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隐私权
因为犯罪嫌疑人也有他的隐私权,他不愿意暴露在公众面前是他的正当权益。
犯罪嫌疑人具有隐私权的。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对其提起公诉以前的称谓。每个人都享有名誉权、隐私权,无论其是否犯罪。包括犯罪侦查机关的侦查对象或者被侦查线索初步确定的怀疑对象。
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扩展资料:
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具有的法律权利包括以下内容: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3、申请回避的权利;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9、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申诉的权利;
10、核对笔录的权利;
11、对侵权提出控告的权利;
12、获得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