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今日说法》这些节目里,犯罪嫌疑人面部都打上马赛克?不让观众看到呢?

《今日说法》这个节目相信大部分网友都看过,但是不知道大家发现没有,好多犯罪嫌疑人面部都打上马赛克他们不是未成年人啊。未成年人打马赛克我知道。可是这些人为什么也这样呢?我们... 《今日说法》这个节目相信大部分网友都看过,但是不知道大家发现没有,好多犯罪嫌疑人面部都打上马赛克他们不是未成年人啊。未成年人打马赛克我知道。可是这些人为什么也这样呢?我们不认识这个人,以后出来了。 继续诈骗?反正你也不知道他是谁!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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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山猕猴桃
高能答主

2019-02-10 · 经不住似水流年,逃不过此间年少
水果山猕猴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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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院宣判前,原则上被新闻曝光,应该打上马赛克。因为,未经法院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原则。

看今日说法,总结个规律,凡是最后嫌疑人有罪了,都不打码,凡是最后证明无罪,都被打上马赛克。

经过法院审判后的罪犯,在被新闻曝光的时候,原则上不应打码,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我国实行的审判公开原则,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未成年人、以及部分个人隐私案件,可以不公开审判,由此,只要不涉及上述的都应公开。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的资料。

而侵犯个人隐私的案件比如强奸案件等,其目的是保护被害人或者其他人的名誉,防止对社会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如果是罪犯,只要不是未成年人犯罪,在新闻报道时候不应该打上马赛克。

扩展资料:

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侵扰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

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都属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当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执法机关依法调查和公开当事人的有关信息,则不属于侵权行为。

尊重他人隐私,就要树立隐私意识。明确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破除我国传统文化中 “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这类宣扬人格依附的陈旧观念;不干涉他人私人空间,不搬弄是非、揭人短处、扰人安宁;不因好奇而热衷于打听别人私事、传播别人的秘密。我们要矫正不尊重他人隐私的若干陋习。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隐私权

专拣米粒
高粉答主

推荐于2019-08-20 · 关注我不会让你失望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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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犯罪嫌疑人也有他的隐私权,他不愿意暴露在公众面前是他的正当权益。

犯罪嫌疑人具有隐私权的。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对其提起公诉以前的称谓。每个人都享有名誉权、隐私权,无论其是否犯罪。包括犯罪侦查机关的侦查对象或者被侦查线索初步确定的怀疑对象。

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扩展资料:

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具有的法律权利包括以下内容: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3、申请回避的权利;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9、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申诉的权利;

10、核对笔录的权利;

11、对侵权提出控告的权利;

12、获得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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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于2017-10-11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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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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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工伤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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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公安机关采访的案件类报道,因为犯罪嫌疑人还没有经过法院审判,就是还没有定罪,还处在“犯罪嫌疑人”阶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按照《刑法》“未经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的规定来看,涉案人员在法律意义上的尊严和权利理应受到保护。),以及公安机关的要求(公众人物享有的隐私权在一定程度上比普通人物要小,但不意味着没有,为避免先入为主,影响司法公正或舆论,应打上马赛克,或尽量不露面。),应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隐私保护;此外,涉及到未成年人犯罪,以及社会特殊群体需要保护的,也应该打上马赛克;检察机关还会对此检查,发现应打马赛克而未打的,将追究相关责任。这也是各级媒体的通用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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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政苑
推荐于2017-09-22 · TA获得超过1.5万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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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犯罪嫌疑人也有他的隐私权,他不愿意暴露在公众面前是他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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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siling
2012-06-05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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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个隐私是需要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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