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比例税下的税收乘数是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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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三部门经济中,比例税情况下的税收乘数推导:k=-b(1-t)/[1-b(1-t)]。
推导:ΔY=b(1-t)ΔT+b(1-t)^2ΔT+…+b(1-t)^nΔT=[(1-t)+(1-t)^2+…+(1-t)^n]bΔT。
={-b(1-t)/[1-b(1-t)]}ΔT从而有:ΔY/ΔT=-b(1-t)/1-b(1-t),即税收乘数。
税收并不直接影响总支出。它通过改变居民可支配收入影响消费支出,进而影响总支出。(1-t)δt可支配收入将导致消费者支出增加,这与边际消费倾向b(1-t)δt一致,这是减税后总需求(总支出)的第一次增加,其次是b(1-t)^2的增加,以此类推。
注意事项:
平衡预算下的ZF支出乘数始终为1,因为:从K(T)=-b/(1-b)(这里采用简化模型,不影响结论)可知,对δT征税会减少国民收入:δy=BδT/(1-b);Δy=Δg/(1-b)=(b+ΔΔgg-bΔg)/(1-b)=Δg/b+Δg(1-b)。
在预算平衡的情况下,δT=δg,ZF支出δg对国民收入增长的贡献有两个影响。第一个,Bδg/(1-b),抵消了税收造成的国民收入的减少,因此净效应只是第二个,δ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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