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福新政的中心措施是:对工业的调整。罗斯福新政的内容和措施主要包括:整顿金融、工业复兴、稳定农业、建立社会保障等四个方面,其中中心措施是对工业的调整,主要是为了防止出现因盲目竞争而引起的生产过剩,加强政府对
资本主义工业生产的控制与调节。
新政以增加政府对经济直接或间接干预的方式大大缓解了
大萧条所带来的
经济危机与社会矛盾。通过国会制定了《紧急银行法》、《农业调节法》、《国家产业复兴法》、《社会安全法》等法案。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新政基本结束,但罗斯福新政时期产生的一些制度或机构如社会安全保障基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美国住宅局、田纳西河谷管理局等至今仍产生着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