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不肯生孩子该不该离婚
老婆不肯生孩子该不该离婚
老婆不肯生孩子该不该离婚, 生儿育女是自古以来夫妻之间必定会发生的事情,生活中女权主义这个词并不少见,被迫生育的女性很可能不是一个好母亲,以下分享老婆不肯生孩子该不该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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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婆不会生孩子该不该离婚
1、如果说单单只是因为老婆不会生孩子就离婚的话,那只能说明你是一个不称职的丈夫。最近两个人结婚老婆并不是用来做一个生育的工具的。如果你当初选择你的老婆的时候,仅仅是为了让她为你繁衍子嗣,而不是因为爱她的话,那么你们的婚姻也是不会持续长久的。
2、老婆不会生孩子的话,可能对你的家庭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就算你自己不在乎会不会有孩子,但是你的父母肯定也是非常在乎的。而面对着这种情况的话,你的老婆压力也是非常大的,所以很多时候可能你要积极的带她去接受治疗,并且安慰她不要有太大的心理压力,这样的话可能还会有一定的受孕的概率。
二、女人不能生育男人能接受吗
1、对于一些思想观念比较保守的男人来说,他们觉得两个人结为家庭的话,肯定是要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宝宝的。那么如果自己的女人没有生育能力的话,他肯定是没有办法接受的。所以说每个人不同的话,思想观念也会有不同的。
2、而现在的话,人们的思想观念都是比较先进的,可以说很多时候不拘泥于一些老旧的思想。甚至有很多夫妻他们结婚的话,都是选择丁克,不愿意生孩子。一个女人如果不能生育的话,她的男人是这种比较开放思想的话,可能不会非常介意自己的女人不能生育。两个人的生活也是不错的,而且如果真的想要一个孩子的话,也可以去福利院领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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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之所以赋予女性生育自由权,主要考虑到两个方面的因素:
一是男女生理有差别。生育行为需要具备一定的生理和健康条件,并存在生育风险。男女的生理结构和哺育后代分工不同,女性在妊娠、分娩方面相比男性承担了更多的生理风险和心理压力,女性在生育和抚育孩子过程中往往付出和牺牲较大。因此,生育对女性利益的影响大于男性。
二是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完全平等。夫妻之间应当遵循平等原则就是否生育进行协商,一方不得将自己生育的意思或不生育的意愿强加给另一方。
当夫妻双方对生育孩子发生严重分歧时,应该怎么办呢?
首先,双方应当平等协商、互相尊重对方的生育意愿,争取达成共识。
在一档综艺节目中,佟女士认为魏先生身上有一些错误,如果这些错误不改正,婚姻就会出现很大问题。而魏先生则认为,他想要孩子是因为自己在婚姻中没有安全感,有了孩子才会有归属感,才能跟佟女士建立连接。其实,佟女士和魏先生能够主动揭开婚姻这块遮羞布,同框参加综艺,将各自的真实想法和担忧坦诚地搬到镜头里,这本身就是值得提倡和鼓励的平等协商方式。
生育是个人生命的延续,是人类社会繁衍的基本活动,也是婚姻的一项重要职能,一方有生育的意愿,是完全合理的。夫妻双方应心平气和地就各自的生育观念、身体条件、经济状况、工作性质、抚养能力,以及父母的支持和协助抚养条件等方面进行评估和充分的沟通交流,争取达成互相理解,取得共识。
其次,双方就生育问题协商不成,一方可以通过诉讼方式主张损害赔偿吗?
答案是否定的。夫妻一方因生育问题提起诉讼,或者丈夫对擅自中止妊娠的妻子提起损害赔偿之诉,人民不予受理。女性享有生育的决定权,女性受孕后,胎儿构成了女性身体的组成部分,丈夫的生育权实现不得侵害女性的人身自由权。此外,鉴于生育行为的实现需要男女双方共同协力才能完成
因此,女性决定不生育或者决定中止妊娠,是合法行使生育决定权,并没有对丈夫的生育权构成侵权,二者的纷争只能按照生育权冲突来处理。
最后,如果夫妻双方就是否生育的分歧无法消除,怎么办?
律师建议,如果夫妻在生育方面的矛盾达到无可调和的程度,经过平等协商期、“生孩冷静期”后仍无法达成一致,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理性地选择离婚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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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老婆为代表的部分女性不愿生孩子的原因。
1、社会对于母亲的印象刻板。
母亲应该对孩子有用不完的爱,废寝忘食照顾孩子生活,有无限的耐心去陪伴孩子,努力满足孩子所有愿望,愿意付出自己能付出的一切金钱时间精力,包括个人的爱好职业规划,可以随时做好为为孩子牺牲。
大部分人都认为母亲就应无私为孩子奉献,但母亲也是一个独立的人,她也有作为一个人的`需求和情绪。当然很多女人自己做了妈妈后,大概率也是很爱孩子的,也是会为了孩子付出而甘之如饴的。但是不是每个女人都能做到,都愿意这么做,在做母亲这事上没有固定的标准。
2、家庭里爸爸的角色缺位。
母亲在生育过程中会受到身体损伤,还有精力、金钱、时间的损失,而父亲如果能拿出责任心共同照顾,那是最为完整的。但受传统观念影响,男主外女主内依然是主流,许多女人生育后,大多由母亲承担起主要的照顾,现代女性往往白天工作,晚上带娃,这让她们不仅是身体疲惫,心理承担巨大压力。
我们还会经常听到“爸爸还会照顾孩子,陪伴孩子,真是好男人”。但是我们很少有听说“妈妈白天工作,晚上带娃,真是好女人”,仿佛女人就该如此。其实,一个家庭里,夫妻二人都应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某一方的缺位,只会让女人害怕承担生育的压力。
3、社会选择多元化,自由度高。
在我国1992年颁布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一次在立法中规定生育权,其第47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作为女性都有不生育的自由,这是女性的基本权利。
另外,现代女性有更多自己选择的方向,独立、自强也是很多女性的标配,她们有的选择不婚,有的选择丁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自由选择,自己的观念和相应的追求,这些都应该被尊重。
而赵先生婚前就已经知道老婆有不愿意生育的想法,但抱着婚后会改变,到了年龄想法会变得态度,最后走到了一起,如今抱怨老婆不生育实在是不应该。另外,老婆不生育并不等于女权,过度地歪曲女权的含义也是因为没有看清背后的原因。
不想遭受疼痛和身体损伤,不想丧失自我意识和时间精力,在意自己的职业规划和未来发展,这些是基本的人权。如果婚前欺骗男人自己愿意生育,婚后临时改变,可以理解为自私,但是一直以来老婆都抱有不生育的想法,你想改变他,说到底,强制改变他人才是自私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