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补办身份证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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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合肥身份证补办地点 瑶海区:区行政服务大厅 庐阳区:区行政服务大厅 蜀山区:井岗派出所 南七派出所 琥珀派出所 西园派出所 三里庵派出所 稻香村派出所 五里墩派出所 荷叶地派出所 小庙派出所 包河区:区行政服务大厅 高新区:区公安行政服务中心 新站区:七里塘派出所 磨店派出所 三十头派出所 经开区:区分局户政中心和髙刘派出所
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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