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需门诊的费用全部自费吗
法律分析:不是。
1、门特病范围门诊特殊病种范围包括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癌症的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糖尿病,肺心病,红斑狼疮,偏瘫,精神病,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癫痫,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按照民政有关限定,下列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本市乡村五保供养人员;本市城乡特困救助人员;市和区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商洽推动小组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重度残疾和领取物价补贴的低收入家庭人员。
2、医疗救助准则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的住院和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花费,2万元以下部分救助比例60%,2万元以上部分救助比例80%。
3、医疗救助次数对因患大病住院治疗导致医疗负担过重的医疗救助、优抚爱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每半年救助一次。二是意外伤残:因意外导致身体残疾的,视具体情况予以一次性补贴,具体准则为,经判定伤残等级为4级的,补贴2万元;伤残等级为3级的,补贴2.5万元;伤残等级为2级的,补贴3万元;伤残等级为1级的,补贴3.5万元。三是意外身故:因意外导致丧命的,一次性补贴5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