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全款购房并登记在子女名下是对子女双方的赠与吗
法律分析:父母在子女婚后购买房屋,不论出首付还是全款,根据现行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规定,父母明确表示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属于子女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未明确表示的,一般认定为对夫妻双方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司法解释将原来《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婚内父母全款出资购买房屋,且登记在自己子女一方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赠与,属于其个人财产的内容删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