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的区别
法律分析:一,法律属性不同。商业秘密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由企业事业自行决定是否以商业秘密的方式予以保护;国家秘密受到《保守国家秘密法》的保护,由国家相关部门审核确认是否构成国家秘密、保护期限、保护密级以及涉密人员其他义务。
二,保护范围不同。商业秘密由权利人自行主张和确定,只要符合法律构成要件,即可以得到法律保护;国家秘密的范围由法律、法规规定。
三,权利主体不同。商业秘密的权利主体可以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国家秘密的权利主体是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或经授权的机构、组织。
四,处置权不同。商业秘密权利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转让或许可他人,亦可以自行决定有偿还是无偿转让或许可他人;国家秘密未经法律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或转让。
五,被披露后的危害对象不同。商业秘密是仅仅涉及权利人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的信息,其内容也局限于科研、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泄漏后损害的是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利益;国家秘密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其内容涉及国家的政治、军事、外交、经济和社会发展、科学技术、国家技术和刑事司法等领域,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受到损害。
六,法律责任不同。商业秘密权利人依法可以提起侵权诉讼、违约诉讼或者请求工商部门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国家秘密一旦泄露,损害的是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侵害的是国家的保密制度,对泄密行为人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二条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